由于遺棄殘疾妻子小鳳,趙某近日被北京市宣武區(qū)人民法院判決一次性給付妻子小鳳扶養(yǎng)費人民幣2.4萬元、損害賠償金人民幣6000元,同時還判決趙某給付小鳳房屋拆遷補償款13萬元。
32歲的小鳳與50歲的趙某經(jīng)人介紹相識,于1992年2月登記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開始,趙某對這個小媳婦還百般恩寵,但誰想10年后,小鳳因患小腦萎縮導致下肢全癱,生活不能自理。此后趙某的臉色開始不好看了,對小鳳也不愛理睬了。一年后,趙干脆用被褥將媳婦包裹后強行拉到丈母娘家,此后就再也不露面了。這期間,小鳳與趙某的原住房拆遷,趙某獨自領取了21萬元拆遷款。
萬般無奈,小鳳只得將請求法院判決她與趙某離婚。同時要求趙某給付她經(jīng)濟幫助3萬元,損害賠償金2萬元、并分得15萬元拆遷款。由于趙某一直沒有音訊,宣武法院于在《人民法院報》刊登公告,限被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法院應訴,但公告期滿,趙某沒有到庭。
宣法法院認為,小鳳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后,趙某不但不履行丈夫對妻子的撫養(yǎng)義務,反而將生活已不能自理的妻子送回娘家,不再露面,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故對小鳳的離婚請求,法院準許?紤]到小鳳無經(jīng)濟收入并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故在財產(chǎn)分割時應依法適當予以照顧。由于趙某在妻子小鳳患病后遺棄家庭成員,違反了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故小鳳要求趙某支付扶養(yǎng)費、損害賠償金,理由正當。作者:蕭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