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偷盜他人手機,變賣不成遂敲詐失主。昨天中午,樂東邊防支隊嶺頭邊防派出所民警將一名涉嫌入室盜竊手機又敲詐失主的違法嫌疑人王某抓獲。
據(jù)了解,3月15日,樂東尖峰鎮(zhèn)山道村人王某剛過完18歲生日,來到同村村民李某家香蕉園踩點時,發(fā)現(xiàn)園內(nèi)一房間后窗未關,便趁機爬窗潛入,將屋內(nèi)的一部手機盜走。但由于手機過于陳舊,沒辦法出手,王某便產(chǎn)生了以手機為誘餌,敲詐李某的念頭。
3月25日晚,李某突然接到一個陌生電話稱:“如果想拿回丟失的手機,就必須準備50元贖金!睘榉(wěn)住對方,李某假裝與其討價還價,但狡猾的王某很快意識到了李某的用意,立即關掉了手機。原本以為尋回被盜手機無望,但今天早晨,李某再次接到了王某打來的電話,讓他馬上拿100元到山道村某豆角地交換手機。李某隨即向嶺頭邊防派出所報了案。
了解相關案情后,該所領導立即組織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抓捕方案。中午12時,民警喬裝成賣豆角小販,在交易地點周圍設伏。10分鐘后,違法嫌疑人王某出現(xiàn)在了民警視線內(nèi)。他很快上前與李某進行交易,正當他準備裝錢離開時,民警立即沖上去,將其抓獲。
經(jīng)調(diào)查,2005年,王某曾因盜竊他人財物被尖峰派出所抓獲,但因其年齡不滿16周歲,民警對其教育警告后,便讓家長領回嚴加管教。(唐海珍、付國棟、任永峰、云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