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不出“毒友圈”
中醫(yī)按摩師戒斷6年后“二進宮”
一拐一拐地,晨光(化名)出現(xiàn)在記者面前。她的坐骨神經(jīng)痛因雨天又犯了,但她氣色非常好,看不出有過吸毒的經(jīng)歷。
“一日吸毒,終身戒毒!币蛔,她就發(fā)出了這樣的感嘆。
四十出頭的晨光,因為丈夫嗜賭成性心情極糟,便四處找朋友傾訴。在“朋友”的推薦下吸上海洛因,曾被強制戒毒和勞教兩年多。
2001年11月1日,晨光被解除勞教后就再也沒有吸過毒,和母親一起在蘭州市搞中醫(yī)按摩。
短短的幾年間,她不僅拿到了國家級康復按摩資格證,還在蘭州市開了4家分店,她手下員工的月收入大多超過兩千元。她的按摩手藝漸漸有了名氣,經(jīng)常外出講課。
“今年春節(jié),我?guī)е蝗f多元回老家過年,在大街上偶然遇到了我以前的一個好朋友,這次相遇再次改變了我的命運!背抗鈬@息著。
原來,她的這個好朋友也是個“癮君子”,正犯著煙癮!俺抗,幫幫我吧,給點錢我去買點‘包包’(海洛因)!迸笥芽蓱z巴巴地哀求。
“看她真的很可憐,我就隨手給了她600元!背抗饣貞浾f。然而,當朋友將毒品買來放在她面前并勸她吸上一口時,她再也控制不住了。結(jié)果,有了一次,就有了二次、三次……不到一個月,一萬多元就花光了。
3月20日晨光生日那天,她的3個“朋友”來慶祝。這一天,3個人吸了兩克海洛因。4月初,“朋友”被抓后檢舉了她,晨光再次被送進了強制戒毒所!拔疫@個人挺有毅力的,6年都沒吸了,這次是擺闊氣、講義氣‘害’在朋友手里,教訓慘痛啊,我相信這次出去我能戒掉。”
高安梅對記者說,對從強制戒毒所重歸社會的人來說,舊有的生活圈子是最大的挑戰(zhàn)。圈子里的人大部分是社會閑散人員和吸毒人員。她們聊天的主題離不開毒品,誰搞到毒品,大家就“分享”,復吸的幾率就特別高,陷入了“戒毒———復吸———再戒毒———再復吸”的怪圈。
抱怨強戒
幼兒老師坦言一出所就想過毒癮
33歲的丫丫是記者這次采訪中遇到的性格最開朗的一位。
據(jù)高安梅透露,丫丫剛進戒毒所的時候,一犯毒癮就用頭撞墻,尋死覓活,嚷著要喝牛奶!皫滋旌鹊袅宋业囊幌渥优D!备甙裁沸χf。
丫丫告訴記者,“這里不自由,就是再好我也不愿意進來。”
丫丫當過兩年的幼兒園老師。2003年,她和朋友一起去上海打工,晚上去歌廳娛樂,有人勸她吃搖頭丸,說吃了比較刺激,她就毫不猶豫地吃了。一段時間后,覺得吃搖頭丸不夠過癮,就開始吸海洛因。
談到被強制戒毒,丫丫直到現(xiàn)在還挺想不通的!拔乙徊煌担粨,也沒害別人,不就是在家里抽了幾口煙嘛,就把我抓了!彼г沟馈S浾邌査镜腻X從哪兒來?丫丫理直氣壯地說:“我男朋友是包工頭,有的是錢!”
“說實話,煙癮真是挺難戒的,這東西由不了自己!彼f,一出這個大門,腦子里閃出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過個煙癮,做的第一個動作就是掏電話向朋友買毒品。
“每次被送進戒毒所,我就特別想戒,覺得對不起高大隊,出去哪怕是復吸了,也會打電話告訴她!毖狙菊f。
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
法律體系有缺造成禁毒工作瓶頸
強制戒毒所,這個在外人眼里神秘的高墻大院,對高安梅而言卻早已習慣。她說,這里是“鐵打的營盤”。
長時間和這些女性戒毒學員在一起,使得高安梅對這個特殊的群體格外熟悉。她告訴記者,女性從一個正常人變?yōu)槲菊,不外乎好奇、婚姻家庭不幸和交友不慎等幾種原因。她對女性吸毒者做過大量的調(diào)研,發(fā)現(xiàn)這部分人60%屬于無業(yè)人員,毒資來源主要在娛樂場所進行不健康的交易所得,還有一部分以販養(yǎng)吸。當這些人毒癮發(fā)作又無錢購買時,就很容易去做犯法的事,危害社會。
“現(xiàn)在吸毒的人員減少了好多。1999年的時候,全所女性戒毒學員達到六百多人。毒癮發(fā)作時,一會兒的功夫就會暈倒七八十人,我們的工作壓力非常大!备甙裁氛f,隨著2000年甘肅省3年禁毒規(guī)劃的實施,現(xiàn)在,吸毒人員銳減,目前全所女性戒毒人員只有57人。
高安梅告訴記者,大多數(shù)從戒毒所走出去的戒毒人員,都面臨著同樣的問題———嚴重的社會歧視。
“吸毒人員大部分沒有資金、沒有技術、沒有專長,而且部分人員又好吃懶做,使得她們?nèi)谌肷鐣碾y度加大!备甙裁纷罱鼘173名女性吸毒者做的一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社會就業(yè)安置工作不到位、對吸毒人員不夠重視、缺少關愛,使得這批人終日游手好閑,有一部分又不得不重返娛樂場所。
在173人中,城市居民有126人,其中的83人應享受社會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真正享受到的只有1人。這1人的低保還是高安梅往蘭州市西固區(qū)的一個街道辦事處跑了3次,感動了人家才給辦的。街道的一位工作人員對她說,低保優(yōu)先考慮的是孤寡老人、殘疾人、下崗工人等,吸毒人員得往后排。
高安梅說,由于我國只在刑法中規(guī)定了與毒品犯罪有關的條款,而沒有禁吸戒毒方面的專門立法,法律體系的不完善,逐漸成為制約禁毒工作的瓶頸。
高安梅建議,在完善相關立法加大打擊毒品力度的同時,派出所、社區(qū)、居委會,可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適當為這些女性戒毒者安排就業(yè),開發(fā)就業(yè)渠道,保證她們有穩(wěn)定的收入。
同時,在大批打工妹進城務工的情況下,社會應對她們實行掛鉤管理。發(fā)動團委、婦聯(lián)等相關部門的力量,對她們進行技能和法律知識等方面的培訓。(文中戒毒人員均為化名,作者:周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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