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先生乘坐T70次列車從烏魯木齊進京,大風將列車一側車窗擊碎,致其身體多處受傷。穆先生起訴鐵道部,要求判決責令鐵道部對烏魯木齊鐵路局進行處罰,被一中院駁回,穆先生上訴至北京市高院(本報6月4日曾報道)。日前,高院終審認為鐵道部對穆先生的請求沒有法定義務,終審駁回其上訴。
沙塵暴毀車窗擊傷乘客
穆先生訴稱,去年4月9日晚7時20分許,乘坐T70次列車在經過新疆“百里風區(qū)”時,遭遇特大沙塵暴襲擊,一側車窗全部被毀。致其身體受到沙石劇烈打擊及16級狂風吹襲,多個部位不同程度受傷。
穆先生的代理人郝勁松表示,如果有危險的大風,列車不應繼續(xù)行駛,但烏魯木齊鐵路部門強行開行列車,造成事故。鐵道部怠于監(jiān)管,涉嫌行政不作為。
一中院認為穆先生的起訴不屬于法院的受理范圍,一審駁回其起訴。
鐵道部出臺相關整改措施
穆先生在給高院的上訴狀中稱,乘客享有要求承運人保障其旅行安全的權利,鐵道部主管鐵路工作,負有監(jiān)督責任,當時列車上700名旅客受困,就是烏魯木齊鐵路局指令列車冒險闖入風區(qū)導致的,鐵道部應該做出處罰。
北京高院認為,提起行政訴訟應當符合法定的受理條件,鐵道部對穆先生的請求并無法定的作為義務,穆先生的上訴沒有法律依據(jù),原審裁定不予受理結果正確,應予維持。
穆先生代理人郝勁松表示,雖然敗訴,但鐵道部目前已經出臺了整改措施,要求在大風天氣實行火車停運以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并介紹,事發(fā)后,烏魯木齊鐵路局曾經有3次在大風天氣停運。
昨日,鐵道部工作人員稱,鐵道部新聞發(fā)言人并未對出臺整改措施進行表態(tài)。(記者王殿學 崔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