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半夜入室盜竊,盜得一包方便面后不死心,重返該房將女房客強奸后搶得69元,并將女房客故意殺害(未遂)。8月31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此案,依法以強奸罪、搶劫罪、故意殺人(未遂)罪判處被告人李海平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2年,并處罰金1000元。
遼寧男子李海平今年24歲。初中畢業(yè)的他來海口后一直沒有正當職業(yè)。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今年3月2日凌晨3時許,李海平用一把螺絲刀撬開海口市一家招待所的一房間門鎖,進入該房實施盜竊,但僅偷到一包方便面。不甘心的李海平并沒有就此離去,而是在招待所里潛伏了起來。當天早上7時許,李海平看見該房女房客李某回來,便尾隨其后進入該房,將李某按倒并用電線綁住李某雙手,采取威脅、毆打等手段強行與李某發(fā)生關系。事后,李海平再次用電線、腰帶綁住李某的手腳,從李某的口袋里搜走69元。離開時,因害怕事情暴露,李海平產(chǎn)生殺人滅口的念頭,遂用身體壓李某,用雙手緊掐被害人的脖子,直到李某不再動彈、沒有呼吸后才逃離現(xiàn)場。
幸運的是,當天上午8時左右,李某慢慢蘇醒過來。案發(fā)第二天,李海平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認為,李海平屬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
(作者: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