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先生因生意不順,私自將父親的骨灰從房山一公墓遷出以換風(fēng)水,母親張女士得知后起訴。日前,房山法院判決牛先生將父親的骨灰遷回原公墓。
判決書稱,張女士的老伴去世后,骨灰安放在房山區(qū)塔坡公墓,張女士每年都要和子女前往祭奠。去年8月,牛先生仍私自將父親的骨灰遷出。
張女士訴稱,自己得知后血壓升高,心臟病發(fā)作,她的幾個女兒也特別氣憤。
庭審時,牛先生辯稱,遷墳之前自己在生意上遭到巨大損失,一次和朋友吃飯時提到遷墳之事,朋友說生意不好肯定是風(fēng)水不好造成的,建議他趁機遷了父親的墳換風(fēng)水。他認為母親和姐姐不能同意,才決定先瞞著家人遷墳。
房山法院審理后認為,對已故公民進行祭奠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習(xí)俗,判決牛先生將父親的骨灰遷回原墓穴。(記者王殿學(xué) 通訊員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