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平遙古城 中新社發(fā) 劉兆明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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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竣工的南門外綜合整治工程,是山西省平遙縣近年來投入最多、拆遷量最大的項目,古城南門由此成為中外游客進入平遙古城的主要入口。然而,這項關系古城未來風貌的重大工程,竟成了一些拆遷戶和有關領導干部合謀套取拆遷補償款的搖錢樹。
一戶拆遷多撈百余萬
今年3月25日,一封舉報信寄至平遙縣檢察院,稱在古城總投資3億元、涉及千余拆遷戶的南門外綜合整治項目中,縣拆遷辦主任張海橋伙同拆遷戶楊某做假合同,僅此一戶使政府多賠償90萬元。
晉中市紀檢、檢察機關就此展開調查后證實,舉報信中的楊某是重點拆遷戶萬福隆超市房主,他所得到的拆遷補償居然比應該補償的數額多出130多萬元。楊某的這些非法所得,主要“歸功于”負責拆遷工作的3名領導干部。他們是分管副縣長田志遠、時任拆遷辦主任的張海橋、時任平遙縣城建局長的程培林。
程培林因2004年曾收受楊某人民幣2萬元,2005年通過女兒、女婿收受楊某送的價值14萬元的兩間商鋪及出租租金1.6萬元,因此為楊某增加補償款大開綠燈。拆遷結束,楊某將備好的3萬元現金送給田志遠,1萬元送給張海橋。
拆遷辦主任城建局長獲刑
隨著調查不斷深入,平遙縣一些干部、拆遷戶“蠶食”補償款的內幕被逐步揭開。
去年8月,古陶鎮(zhèn)南城村喬某的旅館應得補償101.1萬元,喬某嫌少想多要點,便找到了時任拆遷辦主任的張海橋。張海橋不但沒制止喬某的“非分之想”,答應給喬某多加10萬元,還要求喬某給自己拿出3萬元。經張海橋操作,二人都如愿以償。此時,即將退休的張海橋想到自己“政治生命快要結束了,想趁此機會多撈點錢”,便主動打起了補償款的主意。南門外拆遷時,古陶鎮(zhèn)南城村人牛某的房屋應得補償77萬多元,張海橋私自增加補償的10萬元歸了自己。日前,張海橋與程培林均已被判刑5年,副縣長田志遠正被調查。
監(jiān)管缺失拆遷補償被蠶食
晉中市紀檢委參與調查的人員指出,拆遷工程補償款被“蠶食”,根源在于其撥付權由數人決定,缺乏監(jiān)督,形成權力真空。南門外一期工程前后補償款近8000萬元,財政資金的撥付完全由分管副縣長田志遠與少數相關干部決定諸多事項。
雖然平遙縣專門制定了《平遙古城南門外綜合整治拆遷方案》等詳細文件,但執(zhí)行起來卻分類進行,遇到普通百姓就嚴格按照方案執(zhí)行,遇到部分“釘子戶”或有關系、“做工作”的拆遷戶,則制定補充方案,無限地放寬拆遷條件,使拆遷資金被套取。劉云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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