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偷拿了同事郵寄來的信用卡,并想盡辦法開卡消費。近日,塘沽警方根據(jù)銀行刷卡記錄等,將該女子抓獲。
辦案民警介紹,5月7日上午,某商廈銷售人員樸某報案稱,3月初,其填寫了民生銀行信用卡申請表,但至今卡未收到。當天上午,樸某手機上卻收到民生銀行卡已刷卡消費11964.93元的短信提醒,樸某遂向警方求助。
警方查閱銀行對賬單,發(fā)現(xiàn)所有的消費都來自塘沽金街一家百貨商場。同時,樸某也提供了一條線索,幾天前,女同事趙某(21歲,黑龍江人)曾向其借過手機。警方將趙某照片交給售貨員辨認,所有售貨員都認定當天就是該顧客持卡消費,在商場購物小票存根上,簽的都是趙某姓名。面對警方調(diào)查,趙某交代了盜刷樸某信用卡的過程。
原來,趙某不久前辦理了一張招商銀行信用卡,一個月內(nèi)透支6000多元,欠款到期卻無法還債。4月24日,趙某發(fā)現(xiàn)總服務臺上有一封民生銀行郵寄給樸某的信件,里面是一張信用卡。見四下無人,趙某將信封藏起。趙某電話咨詢得知,開啟信用卡一是提供開戶人的身份證號碼,二是開戶人用手機撥打服務專線確認。趙某在街頭向其他銀行工作人員要來幾張申請表,以“幫銀行朋友完成辦信用卡任務”為由,將表格發(fā)給包括樸某在內(nèi)的幾名同事填寫。拿到樸某表格后,趙某立即抄下他的身份證號碼。隨即,趙某又以手機沒電為由向樸某借手機,順利將卡開啟。
5月7日上午,趙某來到塘沽金街一百貨商場,刷卡買了1萬余元的金飾品和鞋、衣服等物品,并將金飾品以6000元的價格轉(zhuǎn)賣給收購商,將錢全部用于還債。
現(xiàn)趙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張檬 趙永明 張易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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