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雇兇殺死情人碎尸續(xù):一審被判死刑
2008年06月20日 08:47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發(fā)表評論
昨日,麗江市中級法院對震驚全國的女大學生殺人碎尸案一審宣判,殺人女大學生張超及男友謝宏犯搶劫罪被判死刑,另外一名幫兇陳光呂被判死緩。
一審法庭宣判后,謝宏、張超、陳光呂三被告當庭宣布對一審判決不服,表示要繼續(xù)上訴。
庭審中,公訴人指控三被告人犯了故意殺人和搶劫兩項罪名。麗江中院審理認為,三被告人犯搶劫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應予支持,但故意殺人罪的定性不當。理由是:三被告人勒死被害人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殺害被害人而使用暴力,而是為了達到搶劫被害人財物的目的。”
此案開庭時,張超的辯護律師意外提出張超之所以會對木鴻章下手是因為木鴻章強奸了她。當時木鴻章承諾給張超5萬元作為補償,可在支付了1萬元后就不再提給錢的事了。為了向木鴻章“討債”,張超才決定對木鴻章下手。
但麗江中院審理認為,被害人對張超沒有防范意識,張超正利用了被害人的這一心理而積極參與作案,并無張超被強暴之后而“索債”的事實。(《春城晚報》供稿)
【編輯:王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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