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賣淫后盜竊財物 嫖客告發(fā)報警雙雙進班房
2008年10月28日 14:01 來源:廣西新聞網(wǎng)-當代生活報
發(fā)表評論
一名賣淫女認為盜竊嫖客的財物不怕被報警從而“順走”了一名嫖客身上的現(xiàn)金和手機,那知“不怕”拘留的嫖客把妓女給“告發(fā)”了。昨日,涉嫌盜竊的不良女子李某被象州公安機關執(zhí)行逮捕,嫖客余某也得了一張治安拘留處罰決定書。
10月14日上午7時,一年約40多歲的男子急沖沖走進象州縣石龍派出所報案稱在嫖娼時被妓女盜走身上的手機和現(xiàn)金。余某說,其從興賓區(qū)高安鄉(xiāng)來石龍鎮(zhèn)為患病的妻子買草藥,其妻子患精神病生活無法自理,而他的全部身家,就一間爛泥房、幾百元現(xiàn)金和一部手機。13日下午他到石龍街后,一人獨飲了一斤多米酒,酒醉后就迷迷糊糊走到石龍衛(wèi)生院附近的一處公廁邊,遇上一個30多歲的風騷女子,其借酒壯色膽和女子聊了起來。該女子自稱是武宣二塘鎮(zhèn)人,家中沒有老公,如果余某出50元錢就和他睡覺。隨后二人來到街上的一家旅館進行“交易”。隨后,余某因酒醉疲倦很快睡著。余某一覺醒來后,發(fā)現(xiàn)枕邊女子和放在衣服口袋里的一部手機和現(xiàn)金不見了。余某幾乎全部身家被盜后,急得馬上到大街尋找該風騷女子但沒有找到,后來打聽到該女子在石龍供銷社附近租房住,于是就趕到派出所報案。
根據(jù)余某提供的線索,民警果然在那一帶抓獲了涉嫌賣淫和盜竊的女子李某,并當場起獲了贓款贓物。李某交待,碰上余某時見其已酒醉,于是“交易”完后趁余某熟睡未醒之機偷走其身上的財物,本來以為余某因嫖娼不敢報案,不料還是失手了。(通訊員陳敬東)
【編輯:吳博】
相 關 報 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