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員工私用客戶資金炒股 事發(fā)后畏責自殺
2008年11月18日 14:32 來源:北京晚報 發(fā)表評論
證券公司員工為賺取傭金提成,利用客戶的賬戶進行大筆對敲交易,事發(fā)后該員工畏責自殺,客戶無奈將該證券公司告上法庭。昨天,(北京市)西城法院通報,法院已經受理了該起案件。
原告訴稱,他在該證券公司開設了股票交易賬戶,出于對被告員工的信任,采取向被告員工下達指令由被告員工進行買賣股票的操作方式。但是被告的員工為了賺取傭金提成,從2007年起至今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大筆的對敲交易,致使其損失近千萬元。由于員工本身的貪欲及被告的監(jiān)管缺失,造成他巨額經濟損失,故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其經濟損失998萬余元。(通訊員劉洋)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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