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王某分手,大學生鄧某請師妹張某幫忙,誘騙她喝“催情咖啡”,然后將其強奸。昨悉,黃石市黃石港區(qū)法院審理認為,鄧某、張某均犯強奸罪,依法對兩人判刑。
鄧某是大二學生,湖南人。去年10月29日,鄧某因不滿女友分手,欲實施報復(fù),便請師妹張某幫忙。次日下午5時許,張某將王某騙至黃石一家餐廳的包廂內(nèi),二人開始喝酒。至當晚11時許,在張某的勸說下,王某喝下5瓶啤酒。隨后,張某將王某帶到鄧某的租住屋,佯稱給王某喝飲料醒酒,騙她喝下鄧某事先準備好的催情咖啡。爾后,等候多時的鄧某進入房間,對神志不清的王某實施強奸。次日凌晨1時許,王某清醒過來,發(fā)現(xiàn)自己被強奸,遂報警。
黃石市黃石港區(qū)法院審判認為,鄧某違背別人意愿,強行與王某發(fā)生性關(guān)系,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張某是從犯,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通訊員 唐業(yè)繼 鄧麗暉 記者 劉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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