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7日電 今日下午16時05分,云南昆明市公安局在五華分局召開新聞通報會,就“3.16事件”進行通報。
據(jù)陶毅敏副局長介紹,7月6日,劉仕華已被提請逮捕。警方稱,對劉仕華、劉紹碧涉嫌賣淫案是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理的,并未存在威脅與誘供的情況。對于案件證據(jù)的公示、公布,包括相關犯罪嫌疑人情況須到審判階段之后,目前案件正處于偵察階段。
此前云南媒體報道稱,昆明博華小學六年級的學生劉芳芳(15歲)、劉莉莉(13歲),是親姐妹。3月16日,警方以涉嫌賣淫為由將兩人抓捕,同時被抓的還有其母張安芬和其同居者劉仕華。
事后警方通報稱,兩名小學女生并無賣淫相關行為,但是兩人的父母劉仕華與張安芬 (二人系同居關系,并非夫妻)唆使劉仕華的另一女兒劉艷(化名)賣淫。
3月16日,劉艷在招嫖時被發(fā)現(xiàn),劉仕華等人以冒名頂替的方法(叫“劉艷”與張安芬大女兒劉芳芳互換衣服)有意讓巡防人員抓錯人,逃避查處。同時他們還獲取虛假證明材料,提供給媒體,導致媒體做出不實報道。
10律師對昆明"女生賣淫案"結(jié)論提出12點質(zh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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