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7月20日電(記者李飛云 通訊員潘偉)日前,溫州海關駐機場辦事處關員從一名入境旅客行李箱中查獲象牙制品24件1060克。這是最近一個月內,溫州海關連續(xù)第三次查獲象牙制品入境案。
據了解,該旅客為一名在安哥拉經商、轉道香港由溫州入境的臺州籍商人。此前,6月21日和7月4日,溫州海關駐機場辦事處分別查獲象牙制品37件860克和14件520克。當事人均系在非洲經商的浙江籍人士。
非洲盛產象牙,由于當地政府管理不嚴,象牙制品在當地十分容易買到。同時,象牙雕刻的手鐲、項鏈、筷子、印章等物品往往制作精美,頗受出國人士的喜愛。但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以及中國的《海關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郵寄、攜帶、托運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國境的,必須持國家瀕危辦或其駐各地辦事處出具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向出入境海關申報。沒有相關機構的證明,旅客嚴禁攜帶象牙及其制品入境。否則,當事人輕則受到海關行政處罰,沒收象牙制品,重則會被以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海關介紹,據除象牙外,下列野生動物及制品也屬于海關監(jiān)管的限制進境物品:河馬牙、犀牛角、野生牛角、扭角羚羊角、海龜殼、珊瑚、貝殼的雕刻品及由其制成的項鏈、耳環(huán)、手鐲等裝飾品;虎、豹、熊等食肉動物毛皮或者制品;蟒蛇、眼鏡蛇等蛇類和鱷魚、巨蜥、穿山甲等爬行動物皮革及制成品、野生動物的狩獵紀念物(包括皮、角和頭骨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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