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在北京南城稱霸一時,動輒幾十上百人站場的“廣哥”崔志廣,日前因聚眾斗毆等多項罪名,被二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其手下15人分別獲刑兩年至無期徒刑不等。
據(jù)了解,崔志廣曾是市公安局治安處治安大隊的一名警察,負責(zé)摔跤等技擊培訓(xùn),后被開除,曾因流氓罪等罪名獲刑。
16名被告涉嫌多宗罪
據(jù)指控,崔志廣涉嫌的罪名包括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賭博罪。其手下孟祥鐵等15人被控聚眾斗毆罪等多項罪名。公訴人強調(diào),崔志廣的犯罪動機是爭強好勝,顯示威風(fēng),其社會危害性非常大。
在所有案件中,影響最為惡劣的一起案件,發(fā)生在2001年12月。當(dāng)時,為顯示勢力,崔志廣糾集200余名黑衣光頭男子聚集金玉大廈,造成公共秩序嚴(yán)重混亂。
2007年8月11日,崔志廣等人被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抓獲。
今年3月10日,崔志廣等16人在二中院受審,對于指控,崔矢口否認。崔志廣辯稱,他并沒有指使人斗毆,沒有故意傷害他人。
法院未采信部分指控
法庭審理認為,檢方的指控部分罪名和事實存在“問題”。法院指出,崔志廣犯故意傷害罪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指控罪名有誤,應(yīng)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指控崔志廣犯敲詐勒索罪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立案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法院不予認定。
最終,法院以崔志廣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其手下袁恒等人分別被判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兩年。
崔志廣部分犯罪事實
事實1:
替人出頭 聚眾械斗
1999年11月10日,崔志廣得知其手下袁恒與周云生因瑣事發(fā)生糾紛并被周毆打后,為報復(fù)周云生,崔指使袁恒等人持鎬把、片刀等兇器,與周云生等人進行械斗。械斗過程中周云生被打成輕傷。
事實2:找人約事 謾罵民警
2000年年初,崔志廣將“二慶”約至豐臺區(qū)豐益橋一洗浴中心談事。后“二慶”與其時任豐臺分局豐臺鎮(zhèn)派出所民警邸偉一同趕至該洗浴中心。崔志廣在得知邸偉系民警后,遂令人將邸偉帶入房間并予謾罵,被告人李純富及“小雙”等人見狀即對邸偉進行毆打,“小雙”持斧砍擊邸偉后背。
事實3:開設(shè)賭局 組織賭博
2001年9、10月間,崔志廣、付煒合謀后,共同在付煒經(jīng)營的百度金樽歌廳內(nèi)開設(shè)“百家樂”賭局。其間,曾組織謝宏偉等人賭博,謝宏偉參賭時欠下賭債人民幣100余萬元,后被迫向付煒交付人民幣20萬元及30萬元轉(zhuǎn)賬支票各一張。崔志廣、付煒分別將上述轉(zhuǎn)賬支票套現(xiàn)。
- 個案
“大哥”挨打
200黑衣人聚眾擺勢
據(jù)當(dāng)事人劉國然回憶,2001年12月17日晚,為了給自己慶祝生日,他邀請崔志廣在海淀區(qū)一家飯館吃飯。飯后到海淀區(qū)金玉大廈地下一層的麗舞臺歌廳娛樂!拔液榷嗔耍腚x開,走了一段后一個朋友追上來告訴我,說崔志廣把我們的人打了。”劉國然于是返回歌廳,約崔志廣談判。
兩人進入金玉大廈歌廳的包間后,劉國然的兄弟劉國祥帶著二十幾人沖進包間,其中一人對著崔志廣的頭部打了兩拳,崔志廣的人見自己的大哥被打,全部拿 出了刀,雙方發(fā)生毆斗。毆斗中,劉國祥腹部被扎傷,崔志廣頭部被打傷,隨后崔志廣等人逃離了現(xiàn)場。
為了找回被打受傷的面子,崔志廣派人將劉國然帶到了一家洗浴中心,其手下張雷用假槍指著劉進行威脅謾罵。幾天后,還沒有出夠氣的崔志廣為了顯示自己的實力,糾集200余人趕到金玉大廈門口為其站腳助威。據(jù)大廈管理人員稱,這些男子全部穿著黑色衣服,剃光頭,簇擁著崔志廣,為其助威。
事后崔志廣稱,當(dāng)天他在離開歌廳時,劉國然的朋友“小結(jié)實”從他身后摟住他的脖子,“他平時也愛跟我開玩笑,我當(dāng)時是本能的把他摔倒在了地上。但旁邊的人都以為我們打起來了!贝拗緩V說,他被劉國然的人打了以后,感覺受辱!八麄儎邮执蛭,我得反擊啊!”
(記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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