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4時15分許,泉州市區(qū)坪山路與寶洲街交界處的鑫億大廈樓下,一對雙雙赤腳的青年男女拉拉扯扯大聲爭吵,引來路人圍觀。
記者路過現(xiàn)場時,正好看到男子甩了女孩一個耳光。女孩捂住臉,開始抽泣。她要離開,被男子拉住,一個拼命想走,一個使勁要留,相持不下。
幾分鐘后,附近的車站客運(yùn)部工作人員跑過來,塞給女孩一張票說:“車來了,要走趕快走。”拉扯女孩的男子將票奪下,還給客運(yùn)部的男子說:“她不走了!迸⒁姞钣昧τ麙昝撃凶拥碾p手,但沒有成功。
“不用拉拉扯扯了,客車已經(jīng)開走了!笨瓦\(yùn)部的男子說。聽到此言,女孩急得大哭了起來,推搡拉扯中,她倒在了地上。男子欲將她拉起來,但未果。男子想抱她起身,女孩的手死死抓住道路邊的欄桿不放……
路人紛紛圍攏過來勸說兩人“有話好好說”、“感情不能強(qiáng)求”等等,女孩邊流淚邊跪在了男子面前,盡管如此,男子依然拉住她的手不讓走,當(dāng)著眾人淚流滿面地要把女孩扶起來。眼見兩人鬧得不可開交,記者報了警。
據(jù)了解,該男子姓王,南安洪瀨人,女孩姓陳,浙江蒼南人。兩人都在工廠打工,戀愛有一年多了,這次鬧分手,女孩決定坐車離開泉州,男孩一路跟隨勸說,逐漸變成了爭吵,一直鬧到了坪山路與寶洲街交界處的豐澤客運(yùn)站附近,兩個人的鞋子已不知掉在哪里了。
“兩個人坐下來談,這樣在街上打打鬧鬧的多不好看!”旁邊一位擦鞋的阿姨勸說道。
“我從工廠辭職后,昨天就出來了,他一直跟著不讓我走。”女孩說。
“不然就報警吧,這種事情只有警察來管才有用!”停下摩托車過來幫忙勸說的一個男子出主意說。
“別報警了,以前鬧分手就進(jìn)過派出所……”男子稱,他只希望女孩能先跟他回去,第二天再走。
很快,泉州巡警直屬大隊(duì)一中隊(duì)的兩名警察趕來現(xiàn)場。詢問中,警察得知男子為了留住女孩,還將女孩的證件和現(xiàn)金等物品“暫時保管”在了自己的褲袋里,當(dāng)即要求男子將東西交還給女孩。征求女孩意見后,兩位警察告知男子,他們要送女孩到車站坐車回家,要求其別再糾纏。
女孩坐上警車后,男子邊流淚邊拉開車門,還想挽留,但女孩不肯下車。警察警告該男子靠邊,隨后開車帶著女孩離開。男子攥著警車啟動前他從女孩手里要來的20元錢,木然地望著警車遠(yuǎn)去。(東南早報 潘登 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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