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無錫九月二十九日電 (孫權 姚鑫)江蘇無錫崇安法院日前審結了一起搶劫案,來自湖南的二十一歲小伙子楊某利用蒙汗藥在無錫兩次實施搶劫,涉案金額僅百余元,卻給自己換來了十年的有期徒刑。
今年三月的一天,楊某來到無錫某皮革制品廠內的朋友宿舍玩耍,將事先準備好的含有氯硝西泮安眠藥成份的飲料給宿舍成員飲用。很快蒙汗藥發(fā)生作用,宿舍內的人員接連倒下。之后楊某乘機翻箱倒柜,最終劫得人民幣一百四十元及手機一只,臨走時,還不忘把朋友的剃須刀拿走。
過了一周,沒有固定工作的楊某故技重施,在無錫南長區(qū)某室內用蒙汗藥將另外一名朋友迷倒,劫得人民幣一百元。警方在上述受害人報警后迅速將楊某緝拿歸案。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被告人楊某以麻醉方法搶劫他人財物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依法應負刑事責任。鑒于被告人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贓物已追回并發(fā)還被害人,所以法院依法判處楊某搶劫罪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辦案法官同時向社會提醒,市民們不要隨便把陌生人領進家門,特別是青少年交朋友需慎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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