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點,沈陽市皇姑區(qū)昆山西路112巷一片寂靜,路邊的幾棟居民樓更是鴉雀無聲。 “吱呀”,三樓的一家,門開了……
女主人張女士現(xiàn)在還心有余悸:“我記得可清楚了,就是今年8月27日下半夜2點多鐘的事。那天,我愛人去外地上貨,只有我和兒子在家。睡得迷里迷糊時,忽然聽到門口一聲響,我還以為自己愛人回來了,沒太在意?墒牵M屋沒開燈,我挺納悶,就拿起床頭的手機照亮。這時,蹲在門口的人站了起來,說:別動,別出聲,不然弄死你。我當時嚇蒙了,好半天沒敢出聲。那人以為我膽量大,在想辦法對付他,就說:你認識我不?我就是老大,搶劫的?次疫沒吱聲,他就右手持刀將左手的手背劃破了,血從椅子上都流到地下了。這時,我害怕他傷害孩子,趕緊說,你別碰我們娘倆,我這就把錢給你。那個人讓我把手機給他,還讓我給他拿錢。我下床去取衣架上衣服里的400元錢,他拿錢后并沒有走。我說,你給我留點錢吧,我得給孩子買吃的。他說,不行。我又說,你把手機拿走,卡給我留下吧。那人說,行。他把手機卡卸下后就走了。 ”
大約過了一個小時,張女士穩(wěn)了穩(wěn)情緒,開始查看自家的里屋外屋,發(fā)現(xiàn)那男子拿的刀竟是她家的菜刀,立即打電話報警。接警后,警方對犯罪嫌疑人遺留在現(xiàn)場的血跡進行了提取,并送至沈陽市公安局技術(shù)一處進行DNA比對,確認犯罪嫌疑人為李某。經(jīng)過工作,沈陽皇姑警方在一處違建房內(nèi)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并扣押了搶劫的手機。
到案后,李某卻對其搶劫的罪行百般抵賴:那天我都干啥了?這我可想不起來了,就是正常地干活吃飯唄。手機是我撿的,就在明廉市場橋頭,有個撲克攤,挨著衛(wèi)工明渠。有一個人看見我撿手機了,我不認識他。
但是,讓李某捶胸頓足的是,他裝“酷”自殘時,把自己的血跡留在了張女士家,DNA的司法鑒定結(jié)論最終鎖定了他。昨日,沈陽市皇姑區(qū)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他批準逮捕。
記者手記
因為李某的拒不認罪,檢察機關(guān)加大了這一案件的審查力度。根據(jù)卷內(nèi)公安機關(guān)扣押的李某自殘用的菜刀和被害人家地板上遺留的血跡,鑒定人員提取了DNA,與李某此前因有犯罪前科而被提取的DNA進行比對,結(jié)論是“一致”。在對數(shù)人的辨認中,張某一眼就指出了李某?紤]到這些證據(jù)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條,檢方確定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就是李某?蓢@的是,李某自作聰明,裝“酷”嚇人,最終是自己的血出賣了自己,也算是報應。(石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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