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3日對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孫偉銘因無證、醉酒駕車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被依法判處死刑,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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