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投資者個性化的理財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10年8月31日起調整旗下自主TA基金(以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為注冊登記機構的開放式基金)的分紅業(yè)務規(guī)則。現將涉及到分紅業(yè)務規(guī)則的相關調整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金分紅方式的確定
1、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投資者的基金分紅方式以投資者最后一次設置的分紅方式為準,且該設置對于同一基金,單個基金賬戶在各銷售機構購買的所有同一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均有效,即投資者申請設置的最后一次分紅方式將視為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購買的同一基金所有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
2、投資者于2010年8月31日(含2010年8月31日)及之后的任意工作日通過銷售機構按基金代碼提交的基金分紅方式設置申請,只對投資者在該提交申請的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下托管的基金份額有效,并不改變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下或其他銷售機構所設置的基金分紅方式,即對于同一基金,根據銷售機構的基金代碼管理方式,單個基金賬戶在各銷售機構交易賬戶下設置的分紅方式相互獨立、互不影響。
二、特別提示
為確保投資者以所希望的分紅方式參與分紅,本公司特別提示廣大投資者:
1、投資者在銷售機構查詢到的分紅方式可能與實際的分紅方式存在差異,投資者最終的基金分紅方式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2、以本公司為注冊登記機構的開放式基金不支持賬戶類分紅方式設置,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時選擇的賬戶分紅方式無效。
3、自2010年8月31日起,投資者在各銷售機構交易賬戶下的基金分紅方式是獨立的,投資者如欲變更某只基金在多個銷售機構的分紅方式,需分別按基金代碼通過銷售機構逐一提交設置分紅方式的業(yè)務申請。
4、自2010年8月31日起,投資者辦理基金份額轉托管業(yè)務時,在基金份額完成轉入登記后,其轉托管份額的基金分紅方式默認為轉入銷售機構交易賬戶下對應基金代碼的分紅方式,與投資者在轉出銷售機構設置的分紅方式無關。
5、自2010年8月27日起,本公司將暫停網上查詢系統(tǒng)和IVR語音系統(tǒng)修改基金分紅方式的業(yè)務功能,重新開通此項服務的時間,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6、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免長途費客戶服務熱線(400-889-8899)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nffund.com)查詢當前的分紅方式,并根據需要到相應銷售機構辦理相關業(yè)務。(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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