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7日電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二次金改”案一審判決陳水扁夫婦等21位被告全部無罪,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6日表示,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定金改(金融改革)非屬當局領導人法定職權,判決扁夫婦收錢無罪的見解“茲事體大”。
為免影響目前上訴三審的公務機要費等扁家四大案,黃世銘已指示檢方特偵組先調閱相關卷宗資料進行研究,在最短時間內做成是否提出上訴及撰寫上訴理由的決定。
判決書中指,陳水扁行為與馬英九“插手機場手推車更換”等事件并無差別。馬英九低調不回應,但臺當局“行政院長”吳敦義卻非常不以為然,強調馬是出于對人民的關心,沒有從中獲取一毛錢,但是陳水扁拿人好幾億的錢,把公營金融機構弄給民營機構。
吳敦義表示,“行政院”尊重三位法官的判決及見解,但恐怕會有民眾對這種判決不能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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