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4日電 臺北市有名萬姓男子,因為背負大額卡債被討債公司多次用電話催討,不過,對方卻不斷用臟話辱罵萬姓男子,為了對付這些討債公司,萬姓男子干脆錄下對話內(nèi)容告上法院,多年下來已經(jīng)獲判賠償將近20萬(新臺幣,下同)。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欠債還錢是天經(jīng)地義,但碰上罵人討債的方式,卡債族也可以爭回一口氣。任何人聽到罵人的話都會心中有氣,就算是卡債族也一樣,因此萬先生想到用電話錄音對付這間還涉及暴力討債的財務(wù)催討公司。
原來,不論對方罵的是“三字經(jīng)”,還是人身攻擊,每罵一次萬先生就告一次,光是士林法院判賠的就有46000元,如果再加上其它法院的部分,總計金額將近20萬。
萬姓男子正是看準法院認定討債公司放任員工罵人“涉及監(jiān)督不當”,所以手中還握有大量的罵人錄音,只要在追訴期內(nèi)想到就拿出來告人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