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13日電 島內(nèi)檢方今天(13日)偵結(jié)起訴東森集團案,共起訴32人,其中,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依違反“政府采購法”、“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具體求刑28年。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偵辦東森集團案將于下午3時30分正式對外說明。檢方共起訴32人,移送臺北“地方法院“并案審理10人。
其中,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依違反“政府采購法”、“證券交易法”、“銀行法”、“保險法”、“公司法”、“刑法”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具體求刑28年。
另外,東森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王令麟妻子蔡雪卿(蔡咪咪)被檢察官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罪嫌起訴,具體求刑10年。
東森媒體財務副總童家慶與東森電視總經(jīng)理張樹森均被依“刑法”背信罪起訴;童家慶被具體求刑16年、張樹森被具體求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