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男子猥褻三名幼女長達數(shù)年被求刑
2008年10月17日 10:43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0月17日電 彰化縣一名經(jīng)營洗衣店的四十歲男子,見寄宿住的侄女年幼可欺,從她六歲開始,一有機會就對她上下其手,期間長達五年。而女孩同班兩名常到洗衣店找她玩耍的同學同樣受害,直到今年二月,三人聊天時才知同受其害。檢察官十六日依強制猥褻罪嫌對該男子起訴,求刑十年。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彰化縣一名少女五年前,因父親續(xù)弦而寄居經(jīng)營洗衣店的姑姑家,不料她的姑父趁家里無人的時機,對少女伸出狼爪,不僅撫摸她的胸部,還隔著少女內(nèi)褲觸碰她的私處,五年來四次犯行,少女強力反抗下,男子才罷手。
檢察官調(diào)查,從少女六歲開始,男子就常利用少女獨自在家的機會,將她壓制在床,上下其手,或在少女寫功課時,佯稱幫她按摩,卻把咸豬手伸到她的衣服中撫弄胸部與乳頭,前后共四次。
更夸張的是,三年前開始,該少女的兩名住在洗衣店旁的女同學,在巷子里玩耍時,也被男子抓住,撫摸胸部與私處,行徑大膽,兩人分別受到三次侵害,卻不敢聲張。
直到今年二月,三人一起寫作業(yè)時,聊到這段不堪的往事,才知原來同受其害,向班導師傾訴,警方獲報,才將男子逮捕。不過該男子否認猥褻,僅稱與少女玩耍,是旁人會錯意。
檢察官說,三名少女今年才滿十一歲,遭猥褻時間分別長達三至五年,甚至在光天化日下就伸狼爪,行徑囂張、惡劣。偵訊后依強制猥褻罪將其起訴,具體求刑十年。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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