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藝人大小S。 中新社發(fā) 袁方 攝
臺灣藝人小S補稅官司勝訴 可免補稅184萬余元
2008年11月21日 11: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11月21日電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上百藝人抗拒補稅找“立委”陳情,大小S則在訴訟上頻傳捷報。繼大S徐熙媛之后,小S徐熙娣20日也贏了兩件行政訴訟官司,可免補稅新臺幣184.8萬元。
小S和大S成立工作室接戲約、主持、廣告,臺北法院認為,應以“技藝表演業(yè)”計算應繳的營利事業(yè)所得稅。
對于吳宗憲所屬的杰克傳播公司被以“人力派遣業(yè)”課稅,法官認為,因杰克公司主要營業(yè)項目在提供演藝人員給電視公司、節(jié)目制作公司,因此屬“人力派遣業(yè)”,和工作室的情形不同。
小S成立“犬象工作室”接案,如果依“技藝表演業(yè)”計稅,同業(yè)利潤標準凈利率為17%,依臺北市稅務局認定的“人力派遣業(yè)”,稅率是30%。
臺北市稅務局依人力派遣業(yè)稅率,認定小S2002年度所得532萬余元,扣除已申報繳納的50萬元,須補稅106.9萬余元;2003年所得為405萬余元,扣除已繳納34萬余元,應補稅77.9萬余元。
臺北法院判決撤銷臺北市稅務部門的處分,小S因而可免補稅一百八十四萬余元。
【編輯:李娜】
相 關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