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扁無路可走把"坑"挖大 硬要拖李登輝"下水"
就陳水扁家族涉及的南港展覽館、龍?zhí)顿彽、“國務機要費”及洗錢等四大案,臺灣檢察機構于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三時十五分對外公布起訴結果,對陳水扁、吳淑珍等涉案人起訴并提請法院求以重刑。臺灣“檢察總長”陳聰明(左一)主持下午的新聞發(fā)布會,特別偵查組發(fā)言人陳云南(右一)向媒體介紹了偵查結果及長達二百零九頁的起訴書基本內容,臺灣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陳水扁等十四人提起公訴。 中新社發(fā) 劉舒凌 攝
11月11日下午,經過約6個小時的傳訊,陳水扁被臺灣特偵組送交收押,待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圖為陳水扁被銬上手銬,準備乘車前往臺北地院的一刻。檢察官認為,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當天上午,陳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負責偵辦“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等的臺灣特偵組傳喚到案進行說明。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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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22日電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陳水扁最近在法院為己辯護時數次指控李登輝在任內也把巨款運往境外,想把李登輝也“拖下水”。對此,李登輝顯然是急了,回嗆阿扁捍衛(wèi)“自身清白”。時事專家指出,李登輝會不會被偵辦,現在還不知道,但是,阿扁想把李登輝“拖下水”,說明他已無路可走。
對于李登輝的機要費案,是否已進入實質司法審查,臺灣特偵組沒有正面回應,僅表示的確有接獲民眾的檢舉。對于陳水扁遭起訴時,每每緊咬他不放,李登輝表示,不用管他,也不會跟陳水扁計較。他說:“我們的司法,不是隨便說就那樣,他用嘴巴作政治放話,司法就這樣想聽他的嗎?不會啦!還是會調查清楚,看李登輝有沒有A錢!
李登輝并指出:“有貪污被抓去,是很羞愧的事情,有貪污這樣的錯誤,應該要被抓去關。自己洗錢,還說我李登輝也洗錢,他想說這樣這樣罪會比較輕,讓大家說李登輝也做壞事,那我(陳水扁)做壞事有什么,這樣的行為(扯人下水),會笑死人啦!
據了解,在扁家洗錢案曝光后,陳水扁曾公開爆料說,李登輝“也利用人頭帳戶,匯了10億左右到境外”。臺媒曾報道,特偵組在扁辦搜出了40多箱機密文件,其中發(fā)現一份“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制作的“鞏案洗錢報告”,內容詳細記載李登輝執(zhí)政末期,到扁接任臺灣地區(qū)領導人的前兩年間,總計約17億元“國安”密帳資金流向,其中有近10億元被輾轉匯往新加坡等國,最后流向不明。
最近,陳水扁在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為自己辯護時,再次聲稱李登輝的家用也是以機要費支付,他辯解機要費的使用是依循李登輝模式。為什么陳水扁想把李登輝拖下水,香港時事評論員阮次山認為,因為陳水扁認為把李登輝拖下水的話,這個“坑”可以越挖越大。這個“坑”如果越挖越大,他自己站的部分,可能就變小,這個影響就越來越小。
時事專家指出,陳水扁和李登輝已經“撕破臉”。阿扁手上是不是掌握李登輝若干“黑資料”,外人現在還不知道,但是兩人未來勢必會有一番激戰(zhàn)。陳水扁為了自保,當然很想把李登輝也“拖落水”,因為只有這樣子,才能把機要費案件,越搞越大,越搞越復雜,然后他才有機會“趨亂脫身”。不過,阿扁走到“這一步”,用到“這一招”,也說明他已經無路可走。(林川)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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