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9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在頭版頭條報道,歷經幾番波折,臺當局“行政院會”八日終于通過“二代健保法”草案。修正草案以家戶總所得為費率計算標準的精神,除年收入超過年保費上限或不到下限者外,多數民眾以家戶總所得取代投保薪資為費基,且不論口計費;單身者保費將大幅調漲。
二代健保草案昨天在“行政院會”上進行冗長討論,經多處文字修正后,終于過關,下午送交“立法院”。吳敦義和楊志良連袂舉行記者會,宣布二代健保進入“立法”推動階段。
楊志良表示,二代健保的基本精神是“擴大社會參與”,將保費負擔重新分配得更公平。未來保費計算基礎由現行投保薪資改為家戶總所得,以擴大費基;年保費有上、下限,最低月繳額約三百多元;未達所得稅起征點的低收入戶由“內政部”補助。
楊志良說,以目前的相關版本試算,二代健保實施后,五成五到六成民眾(多為單薪、或多眷口數)保費較現繳保費減少或至少維持不變;另四到四成五高收入、單身民眾保費則大幅增加。
楊志良說,二代健保的費率約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三點五之間,采浮動費率,三到五年為一次檢討調整周期。若所得稅起征點及課征項目有調整,健保費率可能相應調整。二代健保實施后,約有一半的單薪、多眷口民眾健保負擔下降,另一半單身、高收入者健保費調漲。
有關年保費上下限,將由健保監(jiān)理委員會訂定,超過上限或低于下限者論口計費,最多以四口計;上下限之間的民眾以家戶總所得為費基,不論眷口數。
楊志良說,初步試算,年保費下限傾向比照目前農民保費訂在三千六百元,以費率百分之三點五回推,換算家戶個人平均年收入十萬元以下者,未來每人每月最低保費約三百元,須論口計費。草案也明訂,目前未繳綜所稅之攤販等人,基于民眾義務,未來也須繳交最低健保費。
至于年保費上限,“健保局”舉例,若參考現行自營雇主每人每月最高約須繳交近一萬元保費推算,年保費上限約在十二萬元左右,且須論口計費。
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說,年保費在上下限之間者,都將以家戶總所得為費基,不分職業(yè),也沒有現行的級距,以“就源扣繳”的精神,只要民眾有依所得稅法認定的所得收入,就須悉數依費率扣繳保費,然后再于次年申報綜所稅時,依實際收入多退少補。
日前林志玲被踢爆停保三年未繳健保費,為防杜類似投機行為,二代健保法取消停保規(guī)定,除非是長期出境兩年而被除籍者,依戶籍法自動停保。連續(xù)出境達四年者,返臺必須有四個月“等待期”才能再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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