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3日電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扁家子女22日說法大轉(zhuǎn)折,據(jù)透露,其中原因是吳淑珍認為事情都是她一人惹出來的,她不想再牽連別人,也不忍子女再受官司煎熬,要一肩扛起責任,所以才在法庭上承認透過別人收集發(fā)票,希望就此打住發(fā)票議題。
雖然吳淑珍愛護子女心切,但相關人士認為,吳這樣的說法出來后,反而讓她的子女和女婿吃上偽證罪。
親近吳淑珍人士指出,兩害相權(quán)取其輕,這應是吳淑珍不得不的做法,由于查黑中心當初對陳幸妤夫婦及陳致中所證稱的送禮或宴客對象緊追不舍,有人曾向吳淑珍分析利弊得失,指檢方偵查動作不斷,與其最后被戳破說謊證言陷入越查越難看的窘境,不如選擇直接面對,不讓杜撰出的收禮對象或宴請賓客難為,也可讓子女不受官司束縛以面對新生活。
此外,由于臺灣法律規(guī)定,審判確定前自白偽證者,可依法減輕其刑,加上陳幸妤姐弟和趙建銘,都是“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被告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nèi)姻親,雖得選擇拒絕證言,但若不拒絕證言而偽證者,實務上會被認為此舉情有可原,檢方或法院還可能會援引“刑法”審酌被告犯罪動機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而從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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