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5日電 臺“司法院”今天(25日)針對“綠委”柯建銘等84人為所謂“總統(tǒng)刑事豁免權(quán)”聲請暫時處分暨聲請解釋案,決議應(yīng)不受理。
據(jù)“中央社”報道,“司法院”大法官今天舉行第1298次會議中,就“立委”柯建銘等84人為“立法院”三度審查與表決“罷免總統(tǒng)案”,就“憲法”第52條“總統(tǒng)刑事豁免權(quán)”的保障范圍等,聲請暫時處分暨聲請解釋案,議決應(yīng)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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