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3日電 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3日)首次開庭,法庭上對特別費的屬性是檢辯爭論所在;而兩名被告馬英九、余文當庭否認犯罪。余文并在法院外接受訪問強調(diào),會勇敢面對法律程序,不會逃避。
據(jù)“中央社”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臺北“地院”的庭訊大約進行3個小時,中間休息10分鐘。審判長蔡守訓最后諭知,檢方應于4月9日提出補充理由書;辯方應于下次開庭前對證據(jù)能力具狀表示,開庭時間為4月17日。
馬英九法庭中提出答辯否認犯罪,逐一陳述表明清白;辯護律師薛松雨、宋耀明相繼答辯說明“特別費”客觀屬性,澄清當事人并無主觀犯罪意圖。至于另一名被告余文與他辯護律師羅瑩雪也答辯否認犯罪。
被告余文庭訊中否認犯罪;他并在法院外接受訪問強調(diào),會勇敢面對法律程序,不會逃避。余文在庭訊結(jié)束表示,全案沒有任何犯意與犯罪事實,有關一切已在法庭陳述,希望司法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