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23日電 陳水扁在臺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領據(jù)核銷部分,將成為馬英九特別費案中的調閱證物。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昨日第四度開庭,經(jīng)檢辯雙方激辯后,合議庭裁示,準予調閱自一九九八年起至二00六年止的臺北市總決算審核報告,及陳水扁市長任內以領據(jù)核銷特別費之領據(jù)、黏貼憑證用紙及付款憑單兩項證物。
馬英九委任的陳明律師向合議庭表示,調閱陳水扁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核銷資料,并不是逐筆比對明細,而是要證明核銷的行政慣例,以證明馬英九的主觀認知。
陳明強調,如果陳水扁擔任市長時核銷領據(jù)的特別費程序上與馬英九相同,即可證明臺北市政府對于市長特別費領據(jù)核銷的行政慣例即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