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5日電 臺“行政院長”張俊雄批定撤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許可“中廣”股權移轉及負責人變更案,并認定華夏公司負責人陳明暉有背信罪嫌,“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等人涉違反“公司法”,“NCC”主委蘇永欽、副主委石世豪、劉宗德、委員林東泰、謝進男等五位審案委員涉圖利罪嫌移送“最高檢察署”偵辦。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和“行政院”發(fā)言人謝志偉舉行記者會宣布,“中廣”股權案回到原點,主管機關“NCC”應重新審核!罢骸闭J為,“中廣”公司的股權轉讓,已經(jīng)違反“廣電法”有關政黨應退出廣播事業(yè),及廣播事業(yè)的股權應予分散的規(guī)定。
在刑責部分,許志雄表示,華夏負責人陳明暉涉及違反“刑法”背信罪嫌。趙少康等人利用八家公司作為迂回取得“中廣”股權的工具,有違反“公司法”之嫌。“NCC”五位審案委員,有涉嫌圖利特定人士或業(yè)者之情事,有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有關圖利罪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