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4日電 國民黨“立委”邱毅今天表示,臺開案被告趙建銘及同案被告游世一夫妻,在2005年臺開案發(fā)生期間,分別匯出兩百萬美元到英屬維爾京群島成立公司。今天他已把資料交給“法務(wù)部”洗錢中心,要求徹查是否涉及不法。
據(jù)“中央社”報道,邱毅上午表示,他手上有兩份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申設(shè)公司的完整資料,其中一家公司名稱是Ann-Ting,翻譯成中文正好是趙翊安及趙翊廷兩位陳水扁外孫名字的最后一個字。
他說,這間公司的申請人是趙建銘,申請地址是前陳水扁家庭的民生官邸地址,申請人職業(yè)是醫(yī)生,這是趙建銘申請成立的一人公司,申請成立日期是05年8月24日,匯出金額兩百萬美元,并在06年11月24日聲請解散。
邱毅指出,另一家公司申請人是游世一、吳鈺瑾夫妻,申請成立時間是05年8月17日,比趙建銘早七天,聲請解散時間是06年11月24日,跟趙建銘同一天,匯出金額也是兩百萬美元。
邱毅表示,趙建銘等人在05年7月連續(xù)兩次三井宴敲定購買臺開股票,并由趙母簡水綿出面與蔡清文、游世一買下彰銀一萬兩千一百張臺開股票后,趙、游隔月就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成立公司,兩人共匯出四百萬美元,將近新臺幣一億三千多萬元。
邱毅表示,趙、游成立公司與臺開案發(fā)生的時間點連在一起,質(zhì)疑趙、游當(dāng)時匯出資金是否與臺開案犯罪所得有關(guān),甚至與陳水扁家庭境外洗錢有關(guān)。
邱毅上午將資料全部交給“法務(wù)部”洗錢中心,并表示將在質(zhì)詢時要求“法務(wù)部長”王清峰承諾徹查本案。他說,如果成立這兩間公司的一億三千多萬元確實涉及不法,只要循線去查代辦公司,一定可將錢追回還給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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