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涉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 法院裁定擇期再審
2008年12月05日 17:0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2月5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今天(5日)首度開庭審理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三名被告要求法院應傳訊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公訴檢察官也建請法官,應待辜仲諒在特偵組的案子告一段落后,再開庭審理。
2006年間喧騰一時的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弊案,臺北地方法院依觸犯銀行法、證交法等罪,判決前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8年徒刑、前副總經(jīng)理林祥曦7年6個月、前法務長鄧彥敦7年兩個月。法院二審今天開庭進行準備程序。
蒞庭公訴的檢察官莊正表示,辜仲諒與張明田等三被告在全案有共同關(guān)系,如果缺少重要決策人辜仲諒,難以厘清,由于目前辜仲諒所涉案情仍在特偵組,為確保辦案不受影響并兼顧厘清真相,因此檢方希望法院暫緩審理,等特偵組將辜仲諒的部分偵查告一段落后再開庭,并視狀況傳訊辜仲諒。
包括張明田等人今天開庭時,也提出希望法院能夠傳喚已回臺的辜仲諒,三名被告也都指稱,辜仲諒才是當初插旗兆豐金的實際決策者。法院承審法官周盈文最后裁定全案“候核辦”,將擇期再審。
辜仲諒因涉及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遭臺北地檢署通緝,由于辜家另卷入扁家洗錢疑案的龍?zhí)顿彽匕,今?1月24日在特偵組的策動下,辜仲諒返臺接受偵訊,訊后獲新臺幣1億元交保。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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