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15日電 針對陳水扁涉貪遭羈押后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傳出4月底可能作出“違憲”解釋,臺當(dāng)局“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澄清,有關(guān)報道純屬臆測,且毫無事實(shí)根據(jù)。
此前《壹周刊》報道稱,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4月底將就臺北地方法院更換扁案合議庭作出“違憲”的“釋憲”案。“司法院”今天指出,報道內(nèi)容純屬臆測,大法官還在廣泛整理資料,并無在4月底作出解釋等情事。
報道指出,陳水扁日前就臺北地方法院更換扁案合議庭等有“違憲”之嫌聲請大法官解釋。多數(shù)大法官傾向認(rèn)定北院程序違法“違憲”,4月底將做出解釋,承審合議庭必須回歸審判長周占春所組成的合議庭審理的狀況,也就是說,陳水扁有機(jī)會在5月初回歸自由。
“司法院”指出,本案現(xiàn)在仍在整理及廣泛搜集資料的階段,尚待全體大法官審理,此時報道大法官何時將作成解釋及如何解釋,毫無事實(shí)根據(jù)。
對此,國民黨“立委”邱毅認(rèn)為,陳水扁當(dāng)初急急忙忙提名大法官,就是為了此刻在布局,國民黨“立委”李慶華呼吁這幾位大法官,不要做出與人民期待有落差的解釋,想以此來報答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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