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位于瑞士尼永的歐洲足聯(lián)18日上午宣布,將2012年歐洲足球錦標賽的舉辦權交給波蘭和烏克蘭。
歐洲足聯(lián)發(fā)布的公報稱,歐洲足聯(lián)主席普拉蒂尼在威爾士加的夫市政廳宣布,2012年歐洲足球錦標賽決賽階段比賽將由波蘭和烏克蘭聯(lián)合舉辦。公報稱,歐洲足聯(lián)執(zhí)行委員會的8人選舉團是在考察了最終申辦名單上的三個候選方案后投票作出這個決定的。
申辦2012年足球歐錦賽的三個候選者是波蘭/烏克蘭、克羅地亞/匈牙利和意大利。歐洲足聯(lián)的公報稱,按照此前遞交的申辦方案,波蘭和烏克蘭分別將在4塊場地上承辦2012年歐錦賽決賽階段比賽。初步選定的波蘭的四個舉辦城市分別是哥斯達克、波茲南、華沙和弗羅茨瓦夫;烏克蘭的四個舉辦城市分別是聶伯彼得羅夫斯克、頓涅茨克、基輔和利沃夫。
歐洲足聯(lián)表示,盡管波蘭和烏克蘭此前都未曾舉辦過大型賽事的決賽,但兩個國家都有著深厚的足球傳統(tǒng):波蘭隊1974年和1982年曾兩次奪得世界杯賽第三名,而烏克蘭球員也曾隨前蘇聯(lián)隊奪得過1960年的歐錦賽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