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足沒有實現(xiàn)進入四強的既定目標,在亞洲杯小組賽上以一場難堪的敗仗而被淘汰。中國足球從來不缺乏失敗,失敗后的狀況也大致類似,球迷一片罵聲、主教練“下課”、球員失望……大家也都已司空見慣。
雖然歷史驚人的相似,但有一個現(xiàn)象卻絕少發(fā)生過——管理中國足球的行政官員主動引咎辭職。這與球員失寵、教練“下課”形成鮮明的對比。
每次失利后,這些官員出現(xiàn)在公眾面前的形象一般是深感遺憾、真誠道歉、回去好好總結,并且還要開會研究球隊教練去留問題。但他們在決定教練職位的時候,可否自問一句:自己該承擔怎樣的責任,自己是否還有繼續(xù)留在原位的理由?
一個人如果沒有足夠大的壓力,也就不會有足夠大的動力。中國足球踢好了是錦上添花,踢臭了也是無關痛癢,頂天了是無法再提升,在這樣一種沒有問責的體制下,行政官員的自制能力再強也會慢慢懈怠。
我們從不否定中國足球行政官員所做的努力,其用心也一定是善意的。可假如他們沒有被“革職”的壓力,他們怎么可能會盡自己最大努力?
國外很多足球運動發(fā)達的國家已經(jīng)為我們做出了榜樣,關鍵比賽的失利不僅會讓主教練“下課”,還通常使一批足協(xié)官員跟著引咎辭職。
在國內(nèi),在足球之外的其他許多領域,官員問責制度漸漸開始實行,現(xiàn)在更是有了“不作為”要受懲的說法。和很多國家的足協(xié)官員不同(足協(xié)只是民間組織,官員也僅僅是足球官員),我們的足球行政管理人員更是不折不扣的官員。
請不要用“我的去留由組織決定”來做借口,組織決定了那就叫撤職了。中國人向來講面子,主動請辭好歹會讓自己好看些。在古代有天災人禍的時候,皇帝也得下“罪己詔”,大臣們免不得有幾個要“乞骸骨”。
中國足球花費的資金不僅來源于廣告商贊助,還有大量納稅人的錢。耗資巨大卻屢屢潰敗,中國足球的行政官員難辭其咎,這一群體更不應該成為問責制的盲區(qū)。
當然,亞洲杯不是最重要的比賽,女足世界杯、奧運會才是更關鍵的考驗。我們無意讓中國足協(xié)官員立即“下課”,但既然主教練有一個大賽名次的任務合同,官員自身是否也應有一個“任務合同”——無論是大賽名次,還是普及基礎,或者聯(lián)賽環(huán)境等方面?
在中國足球界推行問責制,是球迷的期待,理應及早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