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華健自曝曾替兄還債1100萬 發(fā)誓再不回香港
2008年01月02日 10:12 來源:重慶晚報 發(fā)表評論
十二月三十一日,實力唱將周華健親臨上海,在2008新天地新年倒計時晚會上獻歌。中新社發(fā) 潘索菲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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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華健近日在臺北度過了他47歲生日。當日,百位來自香港、日本及東南亞的歌迷為他慶生,在生日會上,周華健自曝曾替兄還債1100萬,發(fā)誓再不回香港。
周華健出生香港,中學到臺灣讀書,經(jīng)過多年努力,終于成為樂壇大哥大。就在其輝煌的時候,華健的三哥邀其做生意。
兩人先是在香港灣仔區(qū)開酒吧,但生意一天比一天差,酒吧很快倒閉。三哥又拉他開建筑公司,這次華健不單投資,還作擔保人。誰知,2003年生意失敗,債權人上門追債,數(shù)額高達1100萬港元。周華健每次在香港開演唱會,便有人找他還債,甚至被告上法庭。華健說,他兩度作三哥的擔保人,把自己在香港的西半山豪宅賣掉替三哥還債外,他的香港音樂制作公司也因三哥取走款項而沒有贏利,累計下來他已替三哥還債超過千萬港元。周華健決定不再回香港,“我放棄香港市場,是因為一個如此痛苦的經(jīng)驗,所以我不回香港!彼寡,不想指責三哥,雖然損失的是金錢,但他更珍惜這一份親情。 (金陽)
【編輯: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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