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玉再索房屋裝修款 要求賠償費用101萬余元
2008年03月21日 17:22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發(fā)表評論
因在2002年法院判決重新裝修后,重裝的房屋依然存在質(zhì)量問題,著名歌唱演員李玲玉再次將北京將軍苑房地產(chǎn)有限公司告上朝陽法院,要求賠償各項費用101萬余元。
日前該案件按時開庭審理。原告李玲玉并沒出庭,她的代理律師要求返還房屋裝修款,并賠償各項費用101萬余元。由于原告代理律師當庭表示增加訴訟請求,被告的律師稱需要答辯期。法庭準許后,主持雙方進行了證據(jù)交換。
【編輯: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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