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力申否認卷入失竊手機勒索案 或起訴造謠者
2008年03月26日 11:13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資料圖:香港藝人方力申展示他利用穿過的舊衣服重新剪裁,制作的環(huán)保圍巾。中新社發(fā) 蔡蔓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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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26日電 早前香港娛樂圈發(fā)生失竊手機勒索案,方力申(小方)無辜被卷入其中,昨日,他通過律師發(fā)表聲明,否認卷入該案,并對造謠者保留起訴權利。
據(jù)香港太陽報報道,失竊手機勒索案發(fā)生后,有報道暗指方力申是涉案的“B先生”。對此,小方及其經理人公司昨日透過律師發(fā)聲明,內容指小方絕非“B先生”,亦從未牽涉該案件。
聲明中以“年齡不符”為否認涉案最合理理由:“B先生在2006年的年齡為22歲,本律師行亦已檢閱過方力申先生的身份證明文件,證實他在2006年已有26歲!蔽闹杏种赋鲨b于報道構成誹謗,并對小方及其家人造成極大傷害,有關方面將保留權利,對所有形式的有關報道或存暗示成分的傳言,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編輯: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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