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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賈靜雯在臺灣痛斥丈夫孫志浩強行抱走女兒4個月,前日孫志浩的友人周丹薇便跳出來指責賈靜雯撒謊。昨日,曾與賈靜雯合作的內地男演員黃磊卷入其中,使這場婚變大戰(zhàn)愈演愈烈。針對周丹薇的言論,賈靜雯發(fā)表聲明稱:“曾多次向孫志浩要求見女兒,然而孫志浩從未正面回復”、“和孫志浩結婚4年,自己賬戶從未有過孫志浩及孫家任何一筆金錢進入!
賈靜雯在聲明中承認2006年曾闖入上海家中抱走女兒,而在8月18日簽署協(xié)議書后,才同意讓孫見女兒,并保證不能對外透露內容,否則孫將賠償她1000萬新臺幣(約合人民幣200萬元)。報道稱夫妻反目成仇的導火索,是賈靜雯產后復出,跟黃磊合作《悲傷時唱首歌》傳出假戲真做,兩人互發(fā)曖昧短信被賈靜雯的婆婆抓個現形。就此傳言,黃磊昨日回應說:“這明顯不是事實,不希望牽扯進賈靜雯的婚姻!
- 反駁
郵件沒說具體地址
前日上午,孫志浩好友周丹薇在臺北召開記者會,就賈靜雯日前召開記者會找尋女兒一事,代孫志浩作出回應。周丹薇表示,孫志浩曾于上周通過電子郵件和賈靜雯聯系,而賈靜雯也知道其女兒梧桐妹的下落。當日下午賈靜雯便發(fā)表聲明進行反擊,她表示曾多次發(fā)送電子郵件給孫志浩詢問女兒下落,而孫志浩于3月30日回復的內容,卻與女兒消息無關。
賈靜雯稱:“孫志浩于2008年11月27日擅自抱走女兒,12月1日則宣稱他們人在美國,今年3月間卻又說在加拿大,并無詳細說明所在地址!
雙方簽署保密條款
周丹薇曾向媒體透露,早在3年前,賈靜雯曾闖進在上海的家,強行抱走女兒。就此賈靜雯回應:“2006年雙方因發(fā)生沖突,所以才會帶女兒及母親一起回臺灣娘家,身為一個母親,帶女兒回外婆家,此舉動并無不法。”
賈靜雯更是透露,2006年8月11日她攜女返臺后,孫志浩隨即于8月17日回臺與她見面,雙方于8月18日簽署協(xié)議書。由于該協(xié)議書內容設有保密條款,因此不能公開,但絕對與金錢及房子無關。就此臺媒體報道稱,這份協(xié)議一旦暴露,孫志浩要向賈靜雯賠償1000萬新臺幣。目前孫家極力想要回這份協(xié)議,這也是雙方談判的條件之一。
從未用過夫家錢財
對于賈靜雯每月從孫家拿取30萬新臺幣貼補娘家的說法,賈靜雯也正面否認。她稱與孫志浩結婚4年里,懷孕期間孫家父母因體恤她無法工作,每個月給她10萬新臺幣做家用,1年共120萬新臺幣,但這筆費用她復出拍攝第一個廣告后就返還了孫家。她表示自己賬戶中從未有過孫志浩及孫家任何一筆金錢進入。為了照顧生病的母親,她用自己的積蓄在臺灣與上海分別置產,而這兩棟房子從未用過孫家任何金錢。
曾為女兒寫悔過書
因賈靜雯不承認與其他男性曾發(fā)曖昧短信,她的先生孫志浩前日透過友人反擊,指賈靜雯被發(fā)現曖昧短信后,當著公婆面前下跪,痛苦寫悔過書。這位友人還表示,孫志浩晚上常找不到賈靜雯,并認為她對媒體說詞太夸張。友人轉述孫志浩的話說:“她是典型的藝人,大家都知道她是個怎樣的人,她這輩子演的最好的就是她的人生!
就此,賈靜雯稱“我愛我女兒,做什么都是為了她!钡龔娬{,“絕對沒有對不起孫志浩”。她透過友人表示,因為孫志浩經常威脅她要帶走女兒,有一次雙方家長都在,孫又說出類似的話,她在情急之下才會下跪求情,絕對不是為了什么曖昧短信。至于悔過書,則是在被威脅的情況下,為了保全她跟女兒的生活才被迫簽署。
- 婆家
孫志浩舅舅親見賈靜雯被母扇耳光
孫志浩的親舅舅、臺灣制作人劉正中,是這場婚姻的媒人。對于賈靜雯的聲明,他直指賈靜雯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話說,尤其針對她稱自己沒拿夫家的錢,劉正中更認為是一派胡言。他指責賈靜雯:“放著好日子不過,她真是頭腦壞了,浩浩在美國有工作,梧桐妹我姐在照顧,好得很!
就賈靜雯曾寫悔過書向公婆下跪求原諒一事,劉正中證實“是有此事”,他透露當時賈靜雯的媽媽也在現場,還給了賈靜雯一耳光。至于是為了什么事,劉正中表示他不方便說,但相信老天有眼。聽聞賈想見女兒,他說:“叫她來!我?guī)!?/p>
- 娘家
賈靜雯律師有短信沒曖昧
賈靜雯的委任律師吳宜臻,連日來成為賈靜雯對外發(fā)言人。對于三年前賈靜雯抱走女兒一事,吳宜臻說:“正常的家庭,怎么可能需要強行進入?是鎖被換了嗎?還是不讓她回家?況且媽媽帶走女兒有什么錯?保姆為什么要阻止?”至于曖昧短信傳言,她稱“有短信,但沒有曖昧。但請大家反思,短信這么隱私的東西,為什么婆婆會看到?這是什么樣的婚姻?”
吳宜臻透露這段期間,雙方靠電話和電子郵件聯絡,孫志浩曾限賈靜雯3天內辦好加拿大護照,但賈照辦后還是得不到女兒下落。目前,賈靜雯只希望和孫志浩坐下來談談,即使要離婚,也要聽到孫親口說。記者 勾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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