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還是毀滅?這是擺在哈姆雷特面前的難題。深陷吸毒丑聞的歌手滿文軍也面臨著這樣一道哈姆雷特式的難題——揭發(fā)還是不揭發(fā)?最終,他做出了自己的選擇。
8月3日,滿文軍妻子李俐容留他人吸毒罪名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金2000元。在庭審過程中,李俐堅持不肯承認自己吸食過K粉,而檢察官當(dāng)庭宣讀了滿文軍揭發(fā)妻子的證言,明確指認聚會是妻子提前半個多月組織的,他到場后,親眼看到妻子和其他兩個人一起在吸食K粉。
滿文軍“揭”妻事件引起外界一片嘩然。我國《刑事訴訟法》第48條規(guī)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wù)”。按照這一規(guī)定,即使夫妻、父子這樣的親密關(guān)系,也有著互相揭發(fā)的法定義務(wù)。這正是“法不容情”的精髓所在。但是,滿文軍的這場“揭發(fā)”,卻引起了公眾的極大爭議。孔子曾提出“親親相為隱”的觀點。子曰:子為父隱,父為子隱,直在其中——這是中國傳統(tǒng)的正義觀。放眼國際,現(xiàn)行的《法國刑事訴訟法》、1994年《德國刑事訴訟法》、1988年《意大利刑事訴訟法》均規(guī)定:近親屬可以拒絕作證;即使自愿作證也有權(quán)不宣誓擔(dān)保證詞無偽!胺ú蝗萸椤碑(dāng)然是一種偉大的正義,但在這種正義之下,卻有著血淋淋的代價。它破壞了人類社會最珍貴、最基本的情感維系——親情,將揭發(fā)者和被揭發(fā)者共同推向一場人性博弈和倫理悲劇之中。在“法不容情”的口號之下,人道與倫理卻最終被忽略了。
拋開滿文軍“揭”妻的法律爭議不談,娛樂版的讀者看到的,是一場根基如此脆弱的明星婚姻。原本是丈夫滿文軍為妻子李俐準(zhǔn)備的生日會,最后竟然落得個法庭反目、恩斷義絕的結(jié)局,縱是好萊塢的金牌編劇也想不出如此戲劇性的橋段。但它就這樣活生生地在我們眼前發(fā)生了,這真正應(yīng)了那句話:生活本身比戲劇更加戲劇化。
如果沒有警察的突擊檢查,滿文軍和李俐這對模范夫妻生日會后或許感情更加深厚,婚姻更加甜蜜?上В粊淼淖児首屵@對夫妻轉(zhuǎn)瞬間就得面臨一場赤裸裸的人性博弈。滿文軍“揭”妻似一把尖刀,硬生生劃開婚姻這件華麗的袍。袍子里的真相,看得人心驚肉跳、手腳冰涼。待神情恢復(fù)正常后,我們開始托腮尋思:咱小老百姓從不沾染毒品,或許,就能躲過那把尖刀?或許吧。 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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