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9日電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公判2部9日在對因涉嫌服用搖頭丸和K粉等精神興奮藥物(違反毒品類管理相關法律)而被不拘留起訴的影視明星朱智勛(27歲,原名:朱英勛)進行的公開審理上,要求判被告有期徒刑一年,罰款44萬韓元。
據韓國媒體消息,當日韓檢察廳還要求對向朱某提供毒品,并一同服用的影視明星尹某(28歲,女,拘留)處以有期徒刑七年,另處罰金1320萬韓元,同時要求對模特藝某(26歲,拘留)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款226萬韓元。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協(xié)議27部審理的當天公審中,朱某利用最后陳述表示:“因為我的好奇心,令很多人受害。我保證以后不會再有同樣的事情發(fā)生,希望法院能夠從寬處理,今后將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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