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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法院一審判"宋大嘴"等為謝晉遺孀道歉并賠款
2009年12月25日 16:3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字體:↑大 ↓小

    12月25日,繼輸掉與金巧巧的口水官司后,“宋大嘴”與劉信達與謝晉遺孀徐大雯之間侵權糾紛亦以敗訴告終。根據判決,兩被告除立即停止對謝晉名譽侵害外,需在判決書生效十日內在新浪、搜狐、騰訊、網易網站首頁及華西都市報、新京報等六家媒體醒目位置刊登向徐大雯公開賠禮道歉的聲明。法院還判決兩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總計二十八萬九千九百多元人民幣。 中新社發(fā) 陳靜 攝


 

    12月25日,上海靜安區(qū)人民法院對謝晉遺孀徐大雯訴告宋祖德、劉信達名譽侵權糾紛一案公開一審判決,判兩名被告在相關媒體刊登公開道歉聲明,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徐大雯女士親臨宣判現(xiàn)場,而兩被告依舊缺席。徐大雯聽到判決后表示“非常感謝”。她向在場旁聽人員書面發(fā)布了《我的感謝》。 中新社發(fā) 陳靜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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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上海十二月二十五日電 (記者 陳靜)上海靜安區(qū)人民法院今天對謝晉遺孀徐大雯訴告宋祖德、劉信達名譽侵權糾紛一案公開一審判決。判兩名被告在相關媒體刊登公開道歉聲明,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

  徐大雯當場表示無異議。而兩被告的代理律師則稱對判決不服。

  根據判決,被告宋祖德、劉信達除立即停止對謝晉名譽侵害外,須在判決書生效十日內在新浪、搜狐、騰訊、網易網站首頁及華西都市報、新京報、成都商報、生活報、天府早報、揚子晚報醒目位置刊登向徐大雯公開賠禮道歉的聲明。法院還判決兩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總計二十八萬九千九百多元人民幣。

  法院認定,自謝晉逝世次日起,被告宋祖德在其開設的新浪、騰訊、搜狐等博客中相繼上傳了五篇博文,被告劉信達在其開設的搜狐、網易博客中上傳了四篇博文,稱謝晉因性猝死而亡,謝晉與劉曉慶在海外育有一重度腦癱私生子。兩被告還在接受齊魯電視臺、成都商報社等多家媒體采訪時,做出與其博文內容一致的描述,并稱其有確鑿證據。

  法院認為,兩被告涉案文章內容系捏造,屬誹謗性文章。兩被告于謝晉剛過世正處于新聞報道追蹤時期,利用互聯(lián)網實施侵權行為,不良言論使謝晉名譽在更大范圍內遭到不法侵害,兩被告主觀過錯十分嚴重,采取侵權手段十分惡劣。

  徐大雯女士今天下午親臨宣判現(xiàn)場,而兩被告依舊缺席。徐大雯聽到判決后表示“非常感謝”。她向在場旁聽人員書面發(fā)布了《我的感謝》。這份公開信表示:感謝法律,正是因為有了公平公正的法律、公開透明的審判,最終伸張正義,還了謝晉一生清白,告慰其在天之靈。

  她在信中表示,感謝海內外所有關心、支持、幫助、聲援她的社會各界正義人士和網民,感謝其使她再次感受人間正義和溫暖。徐大雯表示,將直面被告上訴,并堅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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