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和孫志浩的婚變大戰(zhàn)繼續(xù)波瀾迭起。繼賈靜雯發(fā)聲明稱從未收孫家任何錢后,孫家再做反擊。昨日,孫志浩的舅舅、知名制作人劉正中發(fā)布聲明,再提賈靜雯“不堪的事情”,曝光其與孫志浩的婚前協(xié)議,包括兩棟豪宅的聘禮和每月50萬新臺幣的贍養(yǎng)費,并稱賈靜雯這場婚姻全是為錢。隨后賈靜雯給臺灣記者發(fā)短信,不再攻擊孫家和談錢,強調(diào)自己只希望看到女兒。
500萬片酬當做見面禮
之前賈靜雯一直極力否認自己曾接受過孫家的財務饋贈,僅承認懷孕期間接受10萬新臺幣(約2萬元人民幣)的生活費,并表示復出工作獲得片酬后已一次性將這筆錢回贈給孫家。但劉正中卻在聲明中稱,孫家曾因為不讓賈靜雯在懷孕期間接拍《夜半歌聲》,把近500萬新臺幣的片酬作為見面禮送給了賈靜雯,孫志浩還每月支付給岳母10萬新臺幣(約2萬元人民幣)。
討豪宅“尾款”談判未果
劉正中稱,結(jié)婚之初,賈靜雯向?qū)O家討要大筆費用,甚至還要3棟豪宅作為聘禮。由于沒有談攏,賈靜雯還負氣回到臺灣生下女兒。最后孫家妥協(xié),孫志浩送給賈靜雯兩棟豪宅,登記在賈靜雯的名下,如今市價已經(jīng)達到9000多萬新臺幣。當時孫家并沒有一次性付清房款,一直都是由孫志浩繳付貸款。今年1月,賈靜雯向?qū)O家討要兩棟豪宅的尾款。
婚前提出離婚后生活費
劉正中稱除了追討兩棟豪宅的尾款外,賈靜雯在婚前就向?qū)O家提出,如果離婚,孫家每月要支付她50萬新臺幣的生活費,但完全沒有談到孩子的撫養(yǎng)問題,而孫志浩的月薪只有約23萬新臺幣。劉正中稱當年孫志浩就質(zhì)問:“你愛我還是愛錢?”但劉正中也表示不知道最終這個協(xié)議是否談攏。
- 口水
拍《悲傷時候唱首歌》發(fā)生“不堪事”
“2006年3月,在靜雯搬進浩浩(孫志浩)上海家的一個月后,接了南京的戲《悲傷時候唱首歌》,使他們夫妻在婚姻中第一次鬧得不愉快,因為靜雯事前根本沒和浩浩談過要拍戲這件事情,而是在簽下合約之后才告知浩浩……靜雯在南京拍戲的時候發(fā)生了不堪的事情,使得她和浩浩的婚姻產(chǎn)生了裂痕……”
———劉正中再次提到賈靜雯2006年3月在南京拍戲?qū)е路蚱揸P系破裂。
- 改口
賈靜雯只希望見到女兒
“我現(xiàn)在只是個想看孩子的媽媽,從頭到尾,都是一樣的心,從沒攻擊對方。只希望見到我的女兒,現(xiàn)在不管是誰,能帶我見寶貝,都感激不盡。累了,不愿意多說什么,只愿盡快抱到我的女兒!
———昨日在孫家正式對外發(fā)出聲明后,賈靜雯給臺灣記者發(fā)短信,反復強調(diào)自己只想當媽媽,絕口不提錢字
- 湊趣
婚約未解,片約先至
賴水清翻拍《再見艷陽天》,想讓賈靜雯主演
港劇《再見艷陽天》曾經(jīng)創(chuàng)下過超高收視,近日,香港導演賴水清將翻拍《再見艷陽天》。對于女主角的選擇,賴水清表示,制片方已經(jīng)和賈靜雯接觸過,“不管現(xiàn)在能不能演,賈靜雯確實是最合適的人選!
賴水清表示,與自己在《至尊紅顏》、《倚天屠龍記》等劇中多次合作的賈靜雯是最合適的女主角人選,制片方也曾經(jīng)和賈進行過接觸,“她在事業(yè)最巔峰的時候選擇結(jié)婚生子,現(xiàn)在很為她擔心,希望她能夠度過這一段最艱難的時期,重新演戲!庇浾吖匆聊 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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