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陳琳與六家公司打著作權官司 索賠60萬元
2008年07月02日 15:12 來源:華西都市報 發(fā)表評論
歌手陳琳。中新社發(fā) 徐曦弋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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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川籍著名歌星陳琳所簽約的北京竹書房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因著作權糾紛分別將西安東方華文光盤制造有限責任公司等六家公司告上了法庭。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竹書房文化總經理沈永革說,公司從2000年起為陳琳投資制作了 《陳琳》、《愛就愛了》、《不想騙自己》音樂專輯,收錄了《走開》等31首歌曲。公司擁有上述所有歌曲的音樂制作者權,但一些單位未經授權、非法復制并推出《陳琳,不想騙自己》、《陳琳,今晚你約誰》的CD光盤在市場上銷售,給公司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據此,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賠償各類經濟損失共計60萬元。
記者杜恩湖
【編輯: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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