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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二題
文.舒展

豪賭大王如是說

    新千年新世紀的一月十日,□西出了一個跨世紀的「名人」--周長青;在西安他被依法處決了。此人在十個月內(nèi),二十四次赴澳門用公款進行賭博,輸?shù)羲那О税俣嗳f元,之后又化名潛逃到厄瓜多爾(這時他已身無分文),由中國警方在當?shù)鼐絽f(xié)助下,將周捉拿歸案。

  周死后,他的財產(chǎn)被沒收(僅值五萬元);而國家卻損失了四千多萬。憤慨不如花錢買點教訓。

  多年來,中國出現(xiàn)了「公款萬花筒」現(xiàn)象:公款吃喝呀,公款「三陪」呀(歌廳老板說,凡姓「公」的,個個慷慨大方)公款修建豪宅呀(什么腐敗樓、腐敗街之類),公款置換豪華車呀,公款手機呀,公款嫖娼開假發(fā)票回單位報銷呀……最近焦點訪談還曝光了以學術會議之名,公費出國旅游的丑聞;另外,以公款行賄,公款雇殺手除掉政敵……等案件,也不稀奇。這真是公款萬福!公款萬能!公款萬歲!總之一句話:團結你我他,都來吃國家。

  周長青用公款豪賭,好像是個「個案」,他與同是因貪污巨款被處決的胡長清、成克杰比起來,似乎大有不同。但愚以為,典型不是平均數(shù)。越是有個性的案件,越是具有普遍性,共性寓于個性之中嘛。

  二十世紀最后一個圣誕節(jié)那天,《檢察日報》的記者在看守所采訪了周長青,記者問:你們西安機電公司財務不是有三級審批制嗎?周答:制度是我定的,我是凌駕于制度之上的;按權限,我可以批準匯出三四億元;多年來,上級和董事會都相信我,他們又不懂業(yè)務,能監(jiān)督什么!記者問:你兼了幾個職務?周答:十多個。記者問:如果是你自己的錢,你會拿去賭嗎?周答:「不會的。公家的錢,壞就讓它壞去吧!」這才是一句掏心窩子有實質(zhì)意義的真話!

  凡是監(jiān)督機制松散的地方,公款就成了一堆「唐僧肉」,誰咬幾口隨您便!國有資產(chǎn)的大量流失,有千萬種渠道,流向澳門賭場,不過是大同中之小異而已。

  十八世紀的空想社會主義者巴貝夫,是法國大革命中的風云人物之一,他主張通過密謀起義,暴力革命,建立完全的公有制的「平等共和國」,一切財物,平均分配;他有一句名言:「私有財產(chǎn)是萬惡之源!惯@話聽起來,真是激進呀!其實距離馬克思主義豈止十萬八千里。馬克思恩格斯說:「共產(chǎn)主義并不剝奪任何人占有社會產(chǎn)品的權力,它只剝奪利用這種占有去奴役他人勞動的權力」(《馬恩選集》第1卷第267頁)。讓我們看看那些官商、官倒、官僚資本和權錢交易的貪官污吏,不正是利用他們占有的權力去奴役他人,無止境地吮吸人民的血汗嗎?

  中國在五十年代中期社會主義改造完成時,就宣布消滅了私有制。城市里不用說小店鋪,連蹬三輪的也成了生產(chǎn)資料私有者。農(nóng)村到了七十年代,一律推行「大寨工分」。工廠只有兩種公有制:國營和大集體!复箦侊垼B(yǎng)懶漢!」進了國營廠,如鯉魚跳龍門,公費醫(yī)療、福利分房,生老病死,國家全包。公共財產(chǎn),除少數(shù)有覺悟的先進人物和集體之外,很少有人關心。真是「眼看著油瓶子倒了也沒人扶」。社會主義分配制度被破壞殆盡:少勞多得,多勞少得,不勞大得。1958年,張春橋提出要取消薪金制和稿費,恢復供給制:有的作家著文響應:「要紅旗,不要鈔票!」「文革」中,張春橋還叫嚷「窮過渡」,上千萬人的上海不叫上海市,硬要改成「上海公社」。當時認為家庭是消費單位,均在被消滅之列。這正是馬克思所批判的「僧侶式的社會主義與封建社會主義攜手同行」。迷信越大越公越好的結果是什么呢?是國民經(jīng)濟走到了崩潰的邊緣。

  改革開放救中國。小崗的聯(lián)產(chǎn)承包,那才是適合中國國情的初級階段的真正的社會主義。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蓬勃興起。國有企業(yè)經(jīng)過十多年在市場經(jīng)濟的大海中的拼搏磨練,終于扭虧脫困,現(xiàn)已成為中國經(jīng)濟的脊梁。民營企業(yè)在憲法上取得了名正言順的地位。請試想:周長青如果是一個民營企業(yè)家,他能夠二十四次攜巨款出境豪賭嗎?此人一語道破天機:「反正這些錢也不是我掙的(《檢察日報》2001.1.12.)!」在美國的拉斯維加斯,在摩洛哥的蒙特卡洛,為什么沒有一個從社會主義國有制企業(yè)出來的豪賭大王登場呢?資本主義豪賭的輸家,有自殺的,有發(fā)瘋的,有鬧事的,有得憂郁癥的……就是找不出一個像周長青這樣不斷地從國家的百寶箱中,如探囊取物的人渣來。他真可以上吉尼斯大全呀。

  周長青,家庭出身工人,本人成份工人兼軍人。他曾把一個瀕臨破產(chǎn)的企業(yè)挽救成為西北地區(qū)汽車銷售行業(yè)的龍頭老大;開拓進取,增強了他的自信與自傲。輝煌的經(jīng)營業(yè)績,使他取得了上級的信任。同時上級對他淡化并取消了有效的監(jiān)督。這是在中國想當貪官的訣竅:「沒有人會懷疑我!沒有人敢監(jiān)督我!沒有人懂得如何監(jiān)督我!」這正是中國犯罪案中,職務犯罪占大多數(shù)的主要原因。

  問題的關鍵在于:要從源頭上加強廉政的機制建設,使握有各種大權的高級公務員,不想腐。〔荒芨瘮。〔桓腋瘮。

  最后,我還想問:那些成年論輩子馳騁在花花世界的商戰(zhàn)之海中,擁有萬貫家財?shù)母郯拇笃髽I(yè)家們,為什么都具有抵抗賭博誘惑的強大免疫力,而根紅苗正精明強干的周長青,一出境卻像根朽木,一口氣就吹倒了呢?

  行賄評議

  廈門「遠華案」,震驚了全國乃至世界。其案值530億元,偷逃稅款300億元,可以說是20世紀中國最大的走私、貪污和賄賂并發(fā)、極其復雜的要案。除廈門外,還涉及到福州、泉州、漳州和莆田等五個城市。去年,五市的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就首批二十五宗案件進行了開庭審理,并于十一月初對八十名被告作出了一審判決,其中被判處死刑的就有十一名。

  這一特大案件,使我聯(lián)想到蕭伯納的一句含義深刻的名言:「罪犯并非死于法律之手,他們是死于他人之手」(《人與超人》)。筆者認為這個「他人」,就是首犯賴昌星。這些貪官的心被收受賄賂的貪欲熏黑了,所以惡有惡報,死有余辜。荷馬說得好:「世上沒有比人的可詛咒的貪心更難以抑制的東西」(《奧德修紀》第7章)。

  據(jù)報道,查處「遠華案」專案組的200多位同志,在搜索中,找到了一本名冊,那上面紀錄了一百七十名各級官員受賄的金額情況。這是關鍵性的一步取勝之棋,「遠華」特大案就從這個突破口,縱深打開了!

  好一個賴昌星,居然一人打倒了一百七十人。他比拳王阿里和霍里菲爾德的力量,大得不可比擬呀!美國的幽默文人唐.馬奎斯曾經(jīng)說:「最容易上癮的毒品是金錢」(《阿爾奇與梅希塔貝爾》)。我認為正當收入的金錢,決非毒品;而受賄所得的金錢,卻是有血腥味兒的「可卡因」。這種錢,有時會改名換姓,如「回扣」呀,「中介費」呀,「原始股」呀,「手續(xù)費」呀,「好處費」呀,「免費旅游」呀,「提成」呀,「紅包」呀……名目繁多。

  《美國政府組織的雇員法》規(guī)定,凡收受100美元以上的禮品,本人必須在60天內(nèi)上交到所在政府部門,否則,不但禮品須被沒收,而且另加5000美元的罰款。有這個規(guī)定,賄賂就很難橫行了。想想陳希同,不就是栽倒在所謂貴重禮品的行賄之上么?

  據(jù)中國「高檢」提供的資料,2000年是中國行賄案件最高發(fā)的一年。1998年為837件;1999年為984件,2000年1月到11月為1199件。并且行賄罪犯向黨政機關,司法機關滲透,從充當猖狂制假的保護傘,(例如《焦點訪談》2月4日報道的河北黃鏵市等地的私鹽泛濫)到內(nèi)外勾結的騙稅、騙匯等膽大包天的非法活動,行賄是戰(zhàn)無不勝的開路先鋒。然而令人驚奇的是,司法機關對行賄打擊的力度,遠不如對受賄犯罪的查處。據(jù)報道:從1998年到2000年6月,廣東各級法院受理的一審受賄案為968件,1065人;而行賄案卻僅有43件,49人;江蘇檢察機關查處的受賄案1010件,1022人;而行賄案卻僅有87件,87人(《人民日報.海外版》2001.2.2)。

  賄賂不同于貪污。貪污一般表現(xiàn)為單一犯罪;而賄賂罪則有對合性、團伙性和集體瀆職性。沒有賴昌星的行賄,就不會有那些個市長、關長、公安廳長和銀行行長等十一個死刑犯。

  那么,為什么人們對受賄罪特別痛恨,而對行賄罪卻從感情上容易放過呢?

  因為受賄者多是國家官員,他手中有權,他是以權換錢;而行賄者手中無權,他們的身份多是「百姓」,是以錢換權。表面看來是,強權對弱者。而且這里有一個界限:因被勒索,不得不給官員以財物,而又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者,這樣的人按《刑法》規(guī)定,不屬于行賄--非罪;為了獲取非法利益,向官員贈送財物(含美女),確實得到了非法利益者,才構成行賄犯罪。賴昌星從一個流氓無產(chǎn)者,變成流氓有產(chǎn)者,唯一的特長,就是巧妙地塞錢。對受賄方來說,賴是強者!是災星!

  「古來芳餌下,誰能不吞鉤」(唐.張繼《題嚴陵釣臺》);「當金子銀子招手叫我上前的時候,鈴鐸(祭司禮袍周圍的鈴鐺)、《圣經(jīng)》、蠟燭都不能把我趕退」(莎士比亞《約翰王》第3幕)。賴昌星能夠在五個城市進行價值數(shù)百億金額,各類貨物大搖大擺暢通無阻地走私,就因為他手里攥著170個吞了金鉤的貪官的命運。如此駭人聽聞血淋淋的事實,難道還不足以說明行賄罪的可怕、可恨、可鄙,以及它對國家和人民的危害么?

  筆者盼望把賴昌星引渡緝拿歸案的外事交涉,能獲得成功,并充分利用這個反面教員,對國人進行一次關于行賄罪這一公害的法制教育。不加大對行賄罪的打擊力度,腐敗只會愈演愈烈!

  摘自《隨筆》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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