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 片|圖片庫|時 尚
汽 車 |房 產|視 頻|商 城|供 稿| 產經資訊 |出 版|廣告服務|演出信息|心路網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經濟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深圳將嚴查“天價”月餅 違規(guī)者最高罰款20萬元

2005年09月01日 10:19

  中新網9月1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 日前,深圳市物價、工商、貿工、質檢四部門聯(lián)合召開制止銷售“天價”月餅告誡會。告誡經營者減少月餅過度包裝,銷售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不得與其他產品混合包裝銷售,違者最高可罰20萬元。

  告誡會忠告企業(yè):不聽招呼、違反規(guī)定的企業(yè),凡是違反明碼標價規(guī)定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凡是進行價格欺詐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并處兩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以虛構“高原價、低折扣”的方式吸引消費者購買月餅,將處以10萬元以上的重罰。

  據悉,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近日專門發(fā)出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立即組織力量,對生產、銷售月餅的廠家、商場、賓館、酒店等進行專項檢查。以價格法律法規(guī)和《公告》為依據,以明碼標價為突破口,檢查月餅銷售是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是否存在價格欺詐、牟取暴利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是否存在《公告》中禁止的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通知還要求對在檢查中發(fā)現的“天價”月餅等損害消費者和經營者利益的典型案例,將進行公開曝光,切實規(guī)范月餅價格行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記者 李桂茹)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