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7日電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介紹稱,今年1至3月份,全國共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3300萬份。
4月27日,宋蘭接受中國政府網(wǎng)專訪,就完善稅收政策,加強稅收管理,優(yōu)化納稅服務的主題與網(wǎng)民進行在線交流。網(wǎng)民問到“稅務部門什么時候能夠主動給每一個依法納稅的公民寄送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呢?”
就此,宋蘭回答稱,按照規(guī)定,納稅人完稅以后稅務部門都要及時開具完稅憑證,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稅票。由于通過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務機關不直接接觸納稅人,對繳納稅款的個人不掌握明細情況,因此無法給每一個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
宋蘭說,但在扣繳義務人全員申報方式和納稅人足額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情況下,稅務機關能夠也會主動向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的。目前在個人所得稅管理過程中,已要求扣繳義務人實行全員明細申報制度,落實全員明細申報制度的地方已開具個人完稅憑證。如,北京市地稅局對2006年已代扣代繳個稅納稅人都開具了完稅憑證,寄送到了每一個納稅人手中。這個憑證對增強納稅人的納稅自豪感、成就感以及維護納稅人的誠信都是很有好處的!
宋蘭介紹稱,今年1至3月份,全國共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3300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