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方面透露,近年來各地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收到一定成效,中央將在此基礎上出臺改革指導意見,但總體上會尊重地方的實際情況,將不會搞“一刀切”。
據鳳凰衛(wèi)視報道,目前上海、廣東、江蘇、湖北、江西、黑龍江、遼寧等14個省(區(qū)、市)以及國家審計署、國家宗教局等4個中央國家機關進行了公車改革試點?萍疾俊⑷耸虏、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新聞出版總署等15個中央和國家機關實施了班車改革。從各地情況看,改革多數是從鄉(xiāng)鎮(zhèn)一級搞起,個別地方在市、縣直屬部門進行了改革。深圳、佛山、威海等市已制定了改革方案,準備在全市范圍內推行。湖北和吉林兩省還對離退休干部的公務用車進行了改革試點。
此間媒體引述權威人士指出,目前我國公車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是公務用車費用高,財政負擔沉重。調查顯示,每年一輛公務車的運行成本(含司機工資、福利)至少在6萬元以上,有的甚至超過10萬元。地方公車消費占財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間,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二是公車私用現象嚴重。群眾反映,在公車使用中,辦公事占1/3,領導干部及其親屬私用占1/3,司機私用占1/3。
三是公車使用效率低下,浪費驚人。資料表明,社會其他運營車輛每萬公里運行成本為8215元,黨政機關則高達數萬元,每輛出租車的使用效率為公車的5倍,而運營成本僅為公車的13%左右。
四是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轎車問題屢禁不止。
該人士指出,經過幾年實踐,各地公車改革試點工作積累了許多成功經驗,改革中采取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取消公務用車,發(fā)放交通費用補貼。補貼發(fā)放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以現金形式發(fā)給公務人員,自行支配,超支不補,節(jié)余歸己;二是費用由單位集中管理,個人在限額內憑票報銷費用,超支不補,節(jié)余轉入下年度使用或按一定比例獎勵個人;三是發(fā)放部分現金,其余部分由單位集中調劑使用。
二是取消各部門公務用車,實行集中統(tǒng)一管理。由政府組建公車出租公司,按企業(yè)模式運營管理,向公務人員按職務、級別和工作需要發(fā)放公車券,超額自負。
三是保留各單位現有公務車,但車輛報廢后不再換購新車,逐步取消公務用車。由政府引導,成立專門的出租汽車公司,保障政府部門的公務用車需要。
專家認為,繼去年中央和國家機關將通訊費用補貼“暗轉明”之后,公車制度改革已被提上議事日程,這標志著我國公務消費制度的改革正在逐步深化,以往不為納稅人能夠直接監(jiān)督的公務消費活動,正逐漸走到“陽光下”。(來源:中國青年報;作者:姚文)